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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朝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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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镇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部署会

日期:2022-11-06

  近日,朝阳镇组织机关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区)支部书记、社保员召开了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部署会。党委书记王鸿章强调:医保工作是事关老百姓身体健康,确保群众切身利益;是事关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点工作。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吃透政策、广泛宣传发动;要把握时间节点,关注特殊重点人群,任务到村、细化到社、包片到人,运用有效措施,想尽一切办法,确保此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会议还对今年的政策进行了解读,一是2023年度普通居民缴费政策一档350元,二档725元,在渝大学生一档320元,二档695元,其享受待遇时间从831日延至1231日止。二是集中征缴期至20221231日。三是总年度费用为960元,财政补贴继续增加为610元,自缴350元。四是住院报销政策,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档参保人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8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70%,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50%;二档参保的报销比例各级增加5个百分点,取消了门诊定额,建立了门诊统筹制度,原个人账户金额保留。五是保障大病医疗保险,从202311日起,起付线调整为16901/.年,继续对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倾斜,起付线降低一半,报销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六是明确参保流程,以线上为主,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支付宝、微信、渝快办办理,线下通过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直接办理,不拒收现金,但一定留有凭证。七是明确操作规范,各村(社区)要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坚持据实参保,严禁虚假参保,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参保率达100%,切实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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