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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朝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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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2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9-28 [ 发布日期 ] 2019-09-28

巫溪县朝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巫溪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为群众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朝阳镇人民政府是基层政府单位,有人大、党委、政府、财政所、社保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团委、妇联等单位。全镇6个村1个社区,共19460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2239.79万元,支出总计2014.0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34.62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93.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36.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442.55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71.19万元。支出增加547.85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53.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5.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68.8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58.3万元

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223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9.79万元,占100%

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201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49万元,占48.7%;项目支出1033.59万元,占51.3%。

单位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0.54万元,较上年不增不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3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4.62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93.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36.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442.55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71.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7.53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02.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09.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442.55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93.47万元

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7.85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53.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5.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68.8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5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1.28万元,增长74.7%

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5.45万元,占2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120.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37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7.9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事业、临时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支出增多节能环保支出168.86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节能环保为新增加的项目;农林水支出640.04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扶贫项目增加20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0.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1.45万元,较上年增加106.7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入职5人,工资有所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59.04万元,较上年增加18.95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和需求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2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1万元,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3.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所以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04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37.64万元,增长34.4%。机关运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主要是用于执行公务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43.55万元。(采购金额包括不在本级财政列支的通畅公路、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采购金额。)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机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

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恒     联系电话:18223997972


巫溪县朝阳镇人民政府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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