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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朝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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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1337/2020-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朝阳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巫溪县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温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高温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道安办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渝安委〔202010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温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大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054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高温汛期交通安全形势,坚决打赢高温汛期道路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 现就加强高温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高温汛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特别是今年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生活持续恢复,企业赶工、高速运转,道路交通压力陡增,加之恶劣天气现象频繁,极易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各项举措,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防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一)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隐患开展回头看,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加快进度,全面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二)强化两客一危“三超一疲劳”( 超速、 超载、 超限、 疲劳驾驶), 货车( 变型拖拉机) “一改两超三假”( 非法改装, 超载超限和假牌假证假维保), 面包车“两超一非”( 超速超载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

(三)强化履职检查,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职,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要联合辖区派出所要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研判管控, 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管控有力, 有备无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四)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道安办、公巡中队、乡镇派出所、农村劝导队(站)、乡镇执法小分队、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六支力量”和“新五支力量”的作用,加强辖区隐患排查,严查农村道路客运班车、低速货车、拖拉机、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严防车辆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加强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2名值班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政令信息畅通,确保各级应急值守责任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对汛期应急救援力量部署情况进行梳理,全面检查、测试和盘点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证物资装备功能完备、性能良好、数量充足。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全员备勤,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 工作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温汛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 加强组织领导、 部署安排、 督促检查, 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二) 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舆论推动作用, 精心构思, 聚力营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氛围, 构建强大的舆论攻势, 放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各项措施效应, 形成社会合力, 更加有力有效地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深化落实。

(三) 严格督查考核。 市、县安委会将对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有关措施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重要内容,对违法行为突出,隐患整治不力履职不力、执法疲软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专题督办或启动约谈。  


                  巫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20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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