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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朝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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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1337/2021-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安全生产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朝阳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朝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镇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朝阳镇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镇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朝阳镇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朝阳镇人民政府

202162


朝阳镇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当前,夏季高温伏旱期已经来临,为深入贯彻全国、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切实做好朝阳镇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按照《巫溪县森林防火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巫溪县林业局、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巫溪县林防灭火百日行动的通知》(溪森防办20215号)安排部署,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国家森防指、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全镇无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严防一般森林火灾发生。全力维护全镇生态安全、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宣传

1.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组织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森林防火行动,成立森林防火应急队,落实专班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设立森林防火标语、口号,增加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标语,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移动平台宣传防火口号、知识。

3.组织召开农户院坝会,且在农村赶集日集中宣传,设置自动语音宣传装置、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

4.护林员针对巡护区域大力开展入户宣传,在百日行动期内入户宣传率要达到95%以上。

多种方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深入排查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在百日行动期间对本辖区林区内森林火灾隐患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

1.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机构,建立森林防火专班队伍,定期对其责任区域林区进行巡查及时清理林下可燃物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

2.对所辖区内位于林区的施工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与维护,及时消除故障。及时清除施工红线内影响运行安全的倾倒树木,防止引发火灾。

3.林区内有建设单位的地域通知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严禁私自野外用火,如焊接、火花切割等带火作业和吸烟、野炊等。

4.对于存在诱发火灾风险的厂房、设备有重大安全隐患地段周围要开设不小于30米的防火隔离带。

5.确保提供旅游服务的责任主体开展对游客防火知识宣讲,入住客人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落实整治

各村(社区)要落实干部和专职护林员的工作职责,对重点林区和重点人员落实一对一的管护监管责任,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督促区域内林区经营主体列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记载隐患的种类、地点、责任人等相关信息,以及落实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对治理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实现隐患登记、整治、销号的全过程管理。

(四)总结反思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切实做好百日行动的总结反思工作,确保三个百分之百,即风险隐患排查百分之百、执法检查百分之百、问题整改百分之百。同时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报朝阳镇专班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是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组建巡查专班,建立健全火情火灾报告管理制度,加强对森林防火巡查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设点、巡山人员到岗到位,工作做实做细。

(二)广泛宣传发动。督促指导各乡村(社区)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普及,强化森林密集区域群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为百日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应急处置。森林防火百日行动期间,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为森林火灾防治和扑救提供保证。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到位,森林防火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切实到岗履职,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应积极组织扑救,并立即向镇防火办(电话:51650011)报告,不得随意越级或多头上报火情火警,更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迟报、漏报、瞒报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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