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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大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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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8-042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8-28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大河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乡人民政府应包括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乡政府下设民政、环保、安监等多个职能部门,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行政。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712.36万元,支出总计1712.3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7.9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国家政府大力支持乡村两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致力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加大了对乡村两级的资金投入力度。支出增加87.9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国家政府大力支持乡村两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致力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加大了对乡村两级的资金投入力度。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12.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2.3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1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44万元,占46.28%;项目支出919.92万元,占53.72%。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1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9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国家政府大力支持乡村两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致力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加大了对乡村两级的资金投入力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2.72万元,增长94.67%。主要原因是国家政府大力支持乡村两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致力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加大了对乡村两级的资金投入力度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9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国家政府大力支持乡村两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致力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加大了对乡村两级的资金投入力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2.72万元,增长94.67%。主要原因是国家政府大力支持乡村两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致力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加大了对乡村两级的资金投入力度。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94万元,占22.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国家政府大力支持乡村两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致力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加大了对乡村两级的资金投入力度;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50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送文化下乡次数增多、采购文体设备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0.26万元,占49.65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4.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扶贫攻坚购买贫困户保险增多、临时救助增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增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57万元,占2.14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增多;

农林水支出394.50万元,占23.04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9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扶贫攻坚项目资金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33.20万元,占1.94 %,较年初预算数相增加0.2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有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3.34万元,较上年增加735.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9.10万元,较上年增加209.18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10.21广安滑坡灾情的发生,公务用车次数增加,运行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6.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安监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乡10.21广安滑坡灾情的发生,公务用车次数增加,运行成本增加。

公务接待费6.9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5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4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事由。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减少145.92万元,减少53.7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683017

重庆市巫溪县大河乡人民政府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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