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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大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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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459W/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大河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大河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承担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利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大河乡农业服务中心机构设置1个,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单位。内设机构无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9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91.21万元,主要是2024年大河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首次单独编制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9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91.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91.2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291.21万元,比2023年增加29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21万元,比2023年增加291.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大河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首次单独编制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2023维持不变,主要原因是2024年大河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首次单独编制预算

本单位2024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39万元,比2023增加3.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持平;公务接待费3.39万元,比2023增加3.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大河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首次单独编制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维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大河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大河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大河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1、大河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未编制整体绩效目标

2、大河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县级重点专项项目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邓航   联系方式:023-5168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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