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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峰灵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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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灵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峰灵场镇交通秩序的通告

日期:2020-10-16

峰灵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峰灵场镇交通秩序的通告

广大群众、车主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峰灵场镇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峰灵场镇形象,切实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规范峰灵场镇交通秩序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峰灵镇创新街、峰溪街、峰竹街、峰龙街、双龙街、峰竹街岔路口至峰灵中心小学路段禁止停放车辆。

二、临时停放的车辆一律在万客欢超市旁空坝有序停放。

三、客运车辆一律在招呼站上下旅客,非客运车辆上下乘客即停即走、上下货物车辆装卸完毕立即驶离。

四、所有住户、商铺严格落实门前“六包”责任制,不得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峰灵派出所、巫溪交巡警大队上磺公巡中队、峰灵镇人民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

峰灵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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