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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峰灵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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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6787/2022-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峰灵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重庆市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职能职责

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峰灵镇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下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站所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部门独立的行使各个部门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峰灵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峰灵镇农业服务中心、峰灵镇社会服务和劳动保障所、峰灵镇文化服务中心、峰灵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峰灵镇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845.05万元,支出总计3,845.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0.53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本年农林水支出减少1757.9万元;二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7.97万元;三是年初结转结余减少127.36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38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3.17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本年农林水支出减少1757.9万元;二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7.97万元;三是年初结转结余减少12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5.71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59.34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72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3.89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减少620万元;二是其他扶贫支出减少932.18万元;三是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减少11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16万元,占22.6%;项目支出2,879.47万元,占77.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6.64万元,下降74.7%,主要原因是本年末实行零结转结余,部分项目资金实施进度拨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45.0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60.53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本年农林水支出减少1757.9万元;二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7.97万元;三是年初结转结余减少127.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3.80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本年农林水支出减少1757.9万元;二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7.97万元;三是年初结转结余减少127.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7.79万元,增长138.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扶贫相关项目、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1785.49万元,同时也追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9.34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4.52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本年农林水支出减少1757.9万元;二是年初结转结余减少127.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32.71万元,增长163.1%主要原因一是水利项目年中追加了22.71万元;二是2020年农村生产发展资金年中追加679.57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年中追加786.54万元,其他扶贫项目资金年中追加178.7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6.64万元,下降74.7%,主要原因是本年末实行零结转结余,部分项目资金实施进度拨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95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职位职级晋升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87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略增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2.27万元,占2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2.10万元,增长95.7%,主要原因是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儿童及老年福利年初未纳入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30.20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支出年初未纳入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25.06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

6)农林水支出2,171.58万元,占6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5.49万元,增长462.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扶贫项目、农业项目、水利项目资金拨款

7)住房保障支出37.77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资金拨付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68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1.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6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5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会议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公车运行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63万元,增长208.8%,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本年支出11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63万元,增长208.8%,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9万元,下降43.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下降6.2%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砖,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项扶贫业务、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4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厉行节约。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11.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外、市内、县内其他部门到我镇学习调研政府相关业务,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5万元,下降46.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下降8.7%,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2,79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1.5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5万元,增长13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正值换届期间,学习会议次数增加,增加人大会议费9.8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2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本年扶贫项目培训会议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1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本年镇村两级换届,办公费用增加;二是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安全巡查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4.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4.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0.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9%。主要用于采购各类工程服务、办公用品、科室业务用品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165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总体目标情况完成良好,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年度绩效指标完成良好。

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巫溪县峰灵镇2021年冬桃初选、转运车间建设项目

自评总分

99.9

主管部门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

张杨

实施单位

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15826394197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98.22

总量

98.08

99%

9.9

其中:财政资金

98.22

其中:财政资金

98.08

99%

9.9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可减少冬桃分拣、转运成本,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土地入股的方式,带动九龙、谭家、峰灵三村232人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其中脱贫人口89人,产业可发展持续大于10年。

项目实施可减少冬桃分拣、转运成本,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土地入股的方式,带动九龙、谭家、峰灵三村241人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其中脱贫人口113,产业可发展持续大于10年。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10)分

新建初选、转运车间

3个1500㎡

3个1500㎡

100%

10


质量指标(10)分

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0%

10


时效指标(10)分

项目完工及时率

100%

100%

100%

10


成本指标(10)分

车间建设成本

654.8元/平方米

654.8元/平方米

10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受益脱贫人口

≥89人

113人

100%

10


经济效益指标(10)分

特色产业带动增加巩固脱贫人口收入(总收入)

≥2万

7.8万元

10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项目设计使用年限

≥2年

2年

100%

10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20)分

受益农户满意度

≥90%

≥95%

100%

20








……







说明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71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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