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灵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日期: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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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灵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峰灵镇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巫溪县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分解方案》要求,锚定法治政府建设核心目标,聚焦执法规范、普法宣传、依法决策、基层治理等关键环节,系统性推进各项工作落地,为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组织基础

(一)深化法治思想武装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通过专题学习、党委会议研讨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6次,覆盖镇村干部300余人次。推动党员干部深刻把握“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原则,将法治思维融入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由镇任组长,各部门及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核心效能

一)严格重大决策程序

落实《巫溪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全年对涉企执法规范、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等12项重大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率100%;广泛征求群众及企业意见建议80余条,组织专家论证4次,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队伍专业化: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执法主体资格确认与公示,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县级资格培训并全部通过考核,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覆盖。全镇7名行政执法人员(4名在岗、3名岗前)完成系统化培训,执法队伍专业结构持续优化。

执法培训常态化:构建“线上公共法律+线下专业技能”双线培训体系,组织执法人员通过重庆市法治教育网完成20课时线上学习,重点掌握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核心内容。邀请县级执法骨干、司法所业务骨干开展线下培训40课时,聚焦《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镇域重点执法领域,通过模拟执法、案例研讨、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证据收集、文书制作、裁量权适用等核心能力,全年累计开展培训11场次,覆盖64人次。

执法行为标准化:严格执行“检查前有方案审批、检查中有证件出示、检查后有结果反馈”全流程要求,推行“一表通查”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对3家首次轻微违法且及时整改的企业依法免予处罚,同步开展合规培训。全年行政执法案件程序合规率、文书规范率、证据充分率均达100%,未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涉企执法优化:建立涉企检查统筹协调机制,每月25日前统筹各部门下月检查计划,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实行“合并同类项”,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全年整合重复检查11次,企业迎检频次同比下降40%。开展“上门送法”服务12次,为15家企业提供合规指导,解决安全生产、环保达标等问题20余个,企业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健全执法监督体系

依托县“执法+监督”系统,实现检查计划、过程记录、结果公示全流程数字化,自动预警多头检查、高频检查等异常情况,累计纠正不规范行为2起。制定“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执法红线,建立“一案双查”问责机制。邀请5名企业负责人担任执法监督员,设立投诉举报专线,构建“系统监督+社会监督+内部问责”的全方位监督格局。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浓厚氛围

(一)构建精准普法体系

围绕“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紧盯关键群体开展靶向普法。对领导干部推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组织公职人员学法考试4次,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为青少年定制“送法菜单”,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模拟法庭”等活动12场;培育72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建立12个工作室,开展“板凳普法”“院坝宣讲”45场,覆盖群众8500余人次。

(二)创新普法方式载体

构建“全媒体+乡土化”传播体系,通过村级微信群、12个村(社区)大喇叭“平安顺口溜”等载体常态化推送普法内容,覆盖群众6000余人。深化“普法+实践”融合,在执法检查、矛盾调解中嵌入普法环节,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9场,建立“调解说事+普法评理”模式,在化解纠纷中普及法律知识780人次。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活动23场,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

(三)推进基层法治阵地建设

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导村(社区)修订村规民约,融入法治元素。成功创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全年提供咨询服务100人次,参与调解纠纷80余宗,有效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夯实法治根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一)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构建“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依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全年排查梳理纠纷80起,精准识别公安类纠纷50起、信访类纠纷1起,识别率均达100%。建立“综治牵头、多部门联动”化解机制,运用“院坝调解会”“平安品茶会”等乡土模式,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高效处置纠纷,全年化解率达99%,未发生因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强化重点人群法治服务管理

秉持“底数清、管得住、服务好”理念,扎实推进重点人群管控。深入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会面筛查,完成22701人次筛查,精准识别疑似患者9例、确诊6例,召开风险研判会议12次,通过法治宣传、健康护理教育等方式,提升患者及家属法治意识与照护能力。对涉邪人员实行“每季度必访”制度,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确保管控到位、思想稳定。对刑满释放、社区矫正等人员建立“一人一档”,落实包抓责任与法治辅导,全年未发生特殊人群肇事肇祸案件。

(三)推进治理数据法治化

优化网格设置,推动“网格+执法”“网格+服务”融合,实现基层治理“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法治治理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建设均衡性不足

偏远村组普法覆盖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数字化普法产品针对性不强,老年群体、新业态从业者等特殊群体普法成效有待提升;村级法治文化阵地30%存在设施老化、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

二)执法与治理融合不够

跨部门信息共享壁垒未完全打破,个别检查数据未能实时互认;非现场监管覆盖面不足,部分小微企业因缺乏数字化设备难以开展远程检查,执法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有待提升。

(三)长效机制建设仍需完善

普法资源整合不充分,部门间“各自为战”现象存在,联合普法活动占比不足40%;执法培训与考核、晋升等激励机制衔接不够紧密,常态化学习主动性不足。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与县级部门数据对接,实现检查信息“一次录入、多部门共用”。争取县级资金支持,为小微企业配备简易监控设备,扩大非现场监管覆盖面。每季度开展执法规范自查和案卷评查,将执法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权重不低于20%。

(二)深化精准普法与阵地建设

开展“法治需求大调研”,为老年人提供“大字版”普法资料,为新业态从业者开展线上普法;推行“流动普法车”制度,每季度深入偏远村组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2场。每季度开展“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更新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内容,2026年新增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

(三)健全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部门月度普法协调会制度,每季度开展联合普法活动不少于1次;培育普法志愿服务队,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等加入。完善执法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将培训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晋升挂钩,争取纳入县级行政执法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培训成果转化跟踪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执法督导,确保法治建设持续见效。

(四)推动法治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深化“执法+普法+调解”融合模式,将法治融入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优化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信息共享平台,提升风险预警处置能力。完善矛盾纠纷“回头看”机制,组建专业调解队伍,开展调解员培训4场次,提升复杂纠纷化解能力。

2025年,峰灵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短板弱项。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对标县级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峰灵、和美峰灵提供坚实保障。

                        

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