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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峰灵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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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峰灵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及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法定主动公开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的规定,全面公开镇政府领导姓名、照片、简历、分工、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政策文件、社会救助领域、养路服务领域、社会保险领域等信息55条。截止至2023年底,峰灵镇主动在政府网上公开信息96条。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在信息报送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信息动态,全面反映工作情况。修订发布《峰灵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明确镇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注意事项,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为社会公众向镇政府机关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三)持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在机关内部组织相关人员就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等进行专项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水平,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完善三级责任人审核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2023年,我镇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与政府公信力,打造廉洁政府、透明政府与服务政府形象。在镇社保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分为自助查询、资料阅览、申请接收、政策咨询4个功能区,配备专业的人员、电脑、打印机、相关资料等设施设备,力求政务公开工作更为专业化、人性化和高效化。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对外办事窗口及接访群众窗口地址,以及各类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公开,通畅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逐步强化落实监督保障。通过日读网、周调度、月监测、季培训、年考核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方法,科学合理运用好考核指挥棒,提高考核评价针对性、导向性和激励作用,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各单位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区政务公开办充分发挥好领导协调作用,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作用,以保障政务公开的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坚持每月每季度例行监测和集中培训,结合各类专题培训会,保证经办人员常态化轮训、跟班学习等工作机制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科室信息传送滞后,导致惠民信息未能及时公开。

二是公开内容的审核需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很多内容涉及老百姓隐私,需加强审核,确保老百姓的私人信息不泄露。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把握信息发布的时效;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提高信息的审核质量;三是加强宣传,提高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隐私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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