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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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峰灵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县工作部署,紧扣全镇中心工作,以 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为抓手,深化公开 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为建设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提供坚实支撑。主要包括5个方面:1.主动公开,2.依申请公开,3.政府信息管理,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5.监督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定主动公开全面深化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聚焦群众关切和工作重点,全面公开镇政府领导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核心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4条,涵盖领导变动、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信息公告等多个方面,并及时跟踪和变更相关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优化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公开时限严格控制在信息形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同时,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致的行政诉讼案件。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我镇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清晰界定岗位职责。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我镇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健全信息公开审发与监管体系,进一步细化三审三校工作流程,明确初审、复审、终审各环节责任主体与审核标准,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全面核查,有效杜绝了不实信息、不规范信息发布情况,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谨性与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修订发布《峰灵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明确当面提交和信函申请两类申请接收渠道,公开工作机构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等信息,为群众申请提供清晰指引,申请人可通过网址电话联系跟踪办理状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提升的统一部署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投诉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群众权益、规范行政行为。为确保群众能够便捷高效反映诉求,我镇全面梳理并及时更新完善了对外公开的投诉举报方式,通过镇政府官方网站,清晰公示了投诉举报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同时明确了各类诉求的受理范围、办理流程及反馈时限,保障群众诉求有处说、有人管、有回应。经统计,本年度我镇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政务工作的投诉举报事项,政务服务工作获得群众广泛认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线上线下融合不足,老年人、偏远地区群众获取信息不便,村级公开渠道单一,信息触达率不均。基层执行不均衡村级政务公开标准化程度低,存在更新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经办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

针对这些不足,我们也对工作进行了改进:对更新的政策在网站、村公示栏进行发布,同时会有网格员入户进行告知,对需要更新的栏目进行时间安排,避免遗漏;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培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