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巫溪县 古路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694W/2020-00108 [ 发文字号 ] 巫溪府办发〔2022〕56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古路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02 [ 发布日期 ] 2020-08-02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普惠金融服务到村” 实施方案的通知

巫溪府办发〔2022〕56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溪县“普惠金融服务到村”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巫溪县“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13

    (此件公开发布)

巫溪县“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加快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工作部署,经县政府同意,拟在红池坝镇普惠金融基地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普惠金融改革探索,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实行“普惠金融服务到村”推进模式,让普惠金融基地成为村民均等享受获取基础金融服务、普及金融知识、保障金融消费权益的阵地。为确保“普惠金融服务到村”推进工作有序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整体规划和因地制宜相结合、创新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结合,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金融基础设施等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持续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便利性。

(二)基本原则。

健全机制,持续发展。建立有利于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提高精准性与有效性,确保农村普惠金融业务持续发展和服务持续改善。

需求导向,精准发力。持续从农业、农村、农民客观现实需求出发,着力研究解决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普惠金融需求,提高对农村金融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以及普惠金融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科技支撑,扩大范围。注重发挥网络信息技术的创新优势,依托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构建网络化、移动化、智能化的金融基础设施,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

防范风险,推进创新。加强普惠性金融产品、基础设施的风险分析研判,确保信贷资金安全,金融服务顺畅。坚持监管和创新并行,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适度降低服务成本。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鼓励各乡镇结合人口分布、产业发展、金融需求的实际,积极探索有利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普惠金融模式,先行先试,扎实推进,做到服水土、接地气、益大众。

(三)工作目标。

计划用3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到村”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着力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缺位、农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较差、农民金融知识贫乏、农村综合金融服务效率低、农民理财能力不强、反假防假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帮扶到户、惠及到人”,让各行政村村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基础金融服务,获取金融知识和金融支持,更好地享受现代金融服务改革成果。同时,还可联合四川省有关区县在双城经济圈框架下开展普惠金融试点工作。

二、工作举措

“普惠金融服务到村”以打造1个普惠金融基地为基础,以建设金融综合服务示范站、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与金融知识宣传站2个站点为载体,以搭载6个行动计划为抓手。

(一)深化推进“基地和两站”建设。

每个村设立一个普惠金融基地,由一个主办银行负责建设并管理,既要涵盖金融综合服务示范站、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与金融知识宣传站等金融功能,又要与“基层党建促脱贫”和“金融服务助"三农"”有机结合,打造集“基层党建+便民服务+金融服务+金融消保+金融宣传”于一体的服务平台,让村民足不出村就能获得小额现金存取、余额查询、转账支付、代收代缴等基础金融服务,整合信贷、征信、支付、国债下乡、人民币反假等业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渗透率和覆盖率,实现“金融基础服务不出村,金融综合服务不出镇”的目标。同时,利用基地宣传展板、村两委户外大屏幕和宣传手册,宣讲防金融诈骗、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村民金融意识、诚信意识、风险意识以及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

(二)实施6大行动计划。

1.实施农民金融素养提升行动计划。在各普惠金融基地设立普惠金融书柜,放置普惠金融宣传资料,方便村民取阅。编写《农村居民普惠金融读本》,介绍全县普惠金融体系、人民币、存款等基础金融知识、个人存贷款业务办理流程以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组建涵盖大金融知识领域,由人民银行青年和金融机构的志愿者组建金融知识宣传队伍,深入乡村开设村民理财课堂,达到以下5个基础标准:1个宣传服务队;1本普惠金融读本;1张宣传书柜;每年1堂金融知识宣传课;每年2次集中宣传。

2.实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培育农村信用文化,通过建设“信用户”“信用村”等增强“三农”的竞争软实力,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搭建农村和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村社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信用理念,在村委会设立诚实守信公示栏,推动建立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农村信用体系,让村社协助对屡催不还的银行债务进行催收。达到以下3个标准:建立诚实守信公示栏;建立一套贫困户电子信用信息档案;2次征信(诚信)宣传。

3.实施数字普惠金融行动计划。数字普惠金融是当前普惠金融中最具创新力的领域,要以数字普惠为重点,推动构建财政与金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融合机制,争取财政资金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支持。大力推广移动支付和手机银行业务,鼓励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机构发挥普惠功能,改进基础金融服务体验,优化针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金融服务。达到以下3个标准:1张二维码;配备1台惠农支付工具;开展数字支付培训指导。

4.实施增加信贷供给行动计划。推进政府增资、农担增信、银行增贷、企业增效、农户增收的“政担银企户”五方联动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返乡农民工等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领域创新发展。用好用活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加大对"三农"薄弱环节的投入,支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达到以下基础标准:确定1个助贷员;落实1个责任行,并结合当地实际推出1款特色化涉农信贷产品;每年开展2次融资辅导培训。

5.实施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引导金融机构对接地方发展战略,将金融支持“三农”的着力点放在“绿色产业链”支持上,抓住县域特色生态资源支撑的特色效益农业、特色加工业为主的新型工业、特殊区位支撑的商贸物流产业、特色文化资源支撑的民俗生态文化旅游业“四大绿色产业”布局,引导金融深度介入。达到以下3个标准:制作1套绿色金融宣传资料;开展2次绿色金融集中宣传;动态建立绿色项目/企业名录库。

6.实施防范农村金融风险行动计划。联合公安、法院、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监测力度,严厉打击“校园贷”“套路贷”等非法金融行为,持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达到以下3个标准:设立1台金融广告及防范打击“两非”举报电话;设立假币投诉点;1次防范金融风险宣传。

(三)全力消除疫情对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人民银行重庆总行关于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发展的系列政策,完善六项机制,对农村地区以及涉农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大力度的信贷支持。

1.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由人民银行巫溪支行、银保监组、县金融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等部门参与的会商机制,支持农村金融发展工作。

2.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再贷款专用额度、专用再贴现支持作用,开展“再贷款暖企百日行动”,引导和督促有关银行加大对春耕备耕、禽畜养殖、脱贫攻坚等领域农户和涉农企业支持力度,助力涉农企业等渡过难关。

3.完善政银企快速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优势,积极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构建线上“政银企”合作机制。引导各银行机构对涉农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融资对接活动,安排专人持续跟踪联系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4.完善企业续贷快速响应机制。各银行机构要对疫情期间贷款到期的涉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排查摸底,主动开展续贷对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综合运用续贷、展期、减息等多种措施,帮助受困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

5.完善线上金融服务机制。各普惠金融基地以线上金融服务一点通为载体,建立各金融机构线上业务办理统一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宣传企业、个人融资政策和服务,让农村群众快速了解和办理各银行提供的信贷业务。

6.完善信用保护约束机制。对因疫情影响的涉农企业或农户未能及时还款的,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可后,合理调整信用记录报送。

(四)构建行政村普惠金融监测指标体系。

    探索建立农村普惠金融可得情况、使用情况、服务质量的统计指标体系,依托互联网平台,建立指标报送系统,按月收集普惠金融指标数据。

三、明确建设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

普惠金融基地可设置于各行政村的村委会,也可单独设立。配置日常管理人员一名,主要职责是提供小额存取款现金业务、转账业务、代缴费业务、信贷业务咨询及资料收集、保险业务咨询、金融宣传及投诉。要实行普惠金融基地对外挂牌制度,“普惠金融基地”标志牌规格、型号、样式由人民银行巫溪支行负责指导。基地基础设施配置要满足“十个一”标准,在基地设立一块标牌、一张业务柜台、一台银行卡受理终端、一台验钞设备、一个保险柜、一台电视机、一张业务介绍、一张安全提示、一本登记台账、一本普惠金融读本。基地建设相关费用由乡镇政府和银行机构共同解决。

四、工作进度安排

2020年至2025年底,有规划有步骤建立涵盖所有行政村的普惠金融基地。2022年底前完成辖区30%以上行政村的普惠金融基地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辖区所有行政村的普惠金融基地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成立巫溪县“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人民银行巫溪支行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民银行巫溪支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建立和完善“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工作组织体系,协调普惠金融基地建设工作,拟订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负责对乡镇、银行机构试点工作进行督促和强化考评,积极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普惠金融到村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政府参与、机构支持、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要责成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积极支持“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工作,负责普惠金融基地的日常管理,引导驻村干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及村里经济能人参与到普惠金融基地的工作中,努力提高基地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

(二)建立管理制度,注重风险防范。人民银行巫溪支行和各银行机构要建立普惠金融基地管理制度,规范普惠金融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其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系统非现场监测、不定期现场察看等方式,监测普惠金融基地运行情况,加强对普惠金融基地运行情况的监督,切实防范基地运行过程中的风险。

(三)联系工作实际,务实创新推进。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符合建设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金融活动,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侵害,真正让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帮扶到户,惠及到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