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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红池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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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6123U/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红池坝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重庆市巫溪县红池坝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红池坝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红池坝镇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红池坝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5个。本单位共有在职职工39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人。

巫溪县红池坝镇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红池坝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红池坝镇农业服务中心、红池坝镇社会服务和劳动保障所、红池坝镇文化服务中心、红池坝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红池坝镇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281.59万元,支出总计3,281.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02.63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收入大幅减少;且2021年底大部分项目已竣工,如:三峡后续扶持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等。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13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54.58万元,下降50.1%,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收入大幅减少;且2021年底大部分项目已竣工,如:三峡后续扶持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7.7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3.8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281.5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842.55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收入大幅减少;且2021年底大部分项目已竣工,如:三峡后续扶持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等。其中:基本支出846.99万元,占25.8%;项目支出2,434.60万元,占74.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0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收入大幅减少;且2021年底大部分项目已竣工,如:三峡后续扶持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81.5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402.63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收入大幅减少;且2021年底大部分项目已竣工,如:三峡后续扶持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6.44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收入大幅减少;且2021年底大部分项目已竣工,如:三峡后续扶持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8.13万元,增长130.8%。主要原因是2022涉农整合项目资金投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3.81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29.71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收入大幅减少;且2021年底大部分项目已竣工,如:三峡后续扶持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1.87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2022涉农整合项目资金投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0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投入减少,相对应项目结余资金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3.20万元,占1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47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晋级工资上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9.85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4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交通补贴、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6.54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卫健委社会定补、特殊家庭慰问等项目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154.33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政河道清票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投入。

5)农林水支出1,720.61万元,占5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07万元,增长86.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防灾救灾资金、驻乡镇支出、村级一事一议补助等项目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287.87万元,占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8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水毁道路修复项目建设。

7)住房保障支出36.77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5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部分农户申报危房改造项目补助。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13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灾害地方自然灾害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45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4名职工调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职工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经费。公用经费11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98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14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下达三峡后续扶持项目和上年三峡后续扶持项目支出减少。本年支出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2.8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扶持项目完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支出。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未发生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饮水方面、民政工作检查方面、妇联工作交流、文化工作、危旧房改造工作、环保督查、残联工作、经济工作、农房收储、脱贫攻坚期间各项检查及工作指导等出行、维修费、保险费、车辆燃料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公务接待费7.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安全饮水、民政工作指导、妇联工作交流、文化工作、危旧房改造工作、环保督查、残联工作、经济工作、农房收储、脱贫攻坚期间各项检查及相关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6批次1,36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3.3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2万元,增长245.2%,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业务会议、收储会议、安全相关会议等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0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72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调离人员及退休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1.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6.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6.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绿化树苗、道路路灯、公路护栏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对该项目的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方面开展自评,涉及资金243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已按照既定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红池坝镇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800022P000092

自评总分:

97.30

项目主管部门:

524-巫溪县红池坝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0-基财科

部门联系人:

钟大相

联系电话: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167.32

4,555.80

3,319.59

其中:财政拨款

3,167.32

4,555.80

3,319.59

73

10.00

7.3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负责整个行政单位运转,对辖区内其他人员提供公共服务;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等;开展群团及妇联等工作,负责民政、社保、优抚义务兵等管理活动,保障烈公病三属、伤残人员、复员军人、退伍军人、农村现役军人,烈公病三属及遗嘱的生活补助;管理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保障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保障农村社区运行,开展活动等;管理农业、林业、水利等工作;保障村级集体运行,组织开展活动等;保障在基层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助。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负责整个行政单位运转,对辖区内其他人员提供公共服务;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等;开展群团及妇联等工作,负责民政、社保、优抚义务兵等管理活动,保障烈公病三属、伤残人员、复员军人、退伍军人、农村现役军人,烈公病三属及遗嘱的生活补助;管理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保障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保障农村社区运行,开展活动等;管理农业、林业、水利等工作;保障村级集体运行,组织开展活动等;保障在基层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助。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负责整个行政单位运转,对辖区内其他人员提供公共服务;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等;开展群团及妇联等工作,负责民政、社保、优抚义务兵等管理活动,保障烈公病三属、伤残人员、复员军人、退伍军人、农村现役军人,烈公病三属及遗嘱的生活补助;管理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保障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保障农村社区运行,开展活动等;管理农业、林业、水利等工作;保障村级集体运行,组织开展活动等;保障在基层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助。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政府机关,村组干部工资,公用经费按时支付率

%

97

97

0

100

30

30

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完成率

%

95

95

0

100

20

20

及时揭示问题,促进有关方面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基本制度情况

定性

1

0

100

20

20

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定性

1

0

100

20

20

年度预算执行率

%

96

96

0

100

10

10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大相                    联系电话:023-5163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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