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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尖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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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7505X/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尖山府发〔2023〕1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尖山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23 [ 发布日期 ] 2023-03-23

尖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组织架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

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

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渝新冠指办发〔20231号)《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巫溪疫防组发〔20221号)要求,对尖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优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任:唐洲、张晓琴

副主任:何洪坤、熊达勇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成员单位:镇卫健办、卫生院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协调镇级专项工作组(工作专班)

以及各社区)、镇属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服务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运转,汇总工作信息,承办有关文件、会议和领导交办事项。

二、专项工作组(工作专班)

(一)疫情防控组(疫情监测预警和态势研判工作专班)

张晓琴

副组长:刘金林

牵头单位:镇卫健办

成员单位:镇卫生院、派出所、公巡中队、各中小学、六项创建办、民政环保办经发办应急办

主要职责:负责分析研判全疫情形势,提出疫情防控措施

建议;统筹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监测工作;统筹指导重点人群、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防控工作;协调全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二)医疗救治组

组  长:张晓琴

副组长:熊达勇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

成员单位:财政局、社保所应急办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指导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托医共体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分级诊疗,畅通县、乡、村三级转诊机制,提升重症救治能力;统筹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医护人员培训;统筹指导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统筹应急状态医疗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完善医疗救治资源区域协同机制;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措施建议。

(三)医疗能力建设组(医疗资源配置工作专班)。

组  长:张晓琴

副组长:熊达勇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

成员单位:财政社保所应急办、经发办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加强全发热门诊(诊室)设置;统筹指导加强医共体建设,提升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保障能力;定期测算和统筹解决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药品药械等能力缺口和应急需求;提出完善医疗能力建设措施建议。

(四)医疗物资保障组(药品供应工作专班)

组  长:张晓琴

副组长:熊达勇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卫生院

成员单位:镇卫健办财政办经发办应急办、社保所

主要职责:统筹指导全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药品供应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和社会面药店开展全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药品及抗原检测试剂供需情况监测;制定和动态调整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储备清单,按储备清单做好县级物资储备工作;组织级储备物资的收储、调拨和分配工作;组织内药品企业储备,开展药品供应企业储备监测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保障储备能力;指导做好辖区内药品及抗原检测试剂保障工作;引导社会面合理使用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加强医疗物资批发、零售等环节监管,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殡葬服务保障工作专班

长:杜发旺

副组长:李堂桂

牵头单位:民政

成员单位:派出所、平安办、六项创建办、经发办财政办卫生院应急办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全殡葬服务保障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协调调度资源力量,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涉及殡葬舆情监测、处置和管控相关工作;维护殡仪馆及周边区域交通、治安秩序,做好社会面维稳处突工作;做好电力、燃气等能源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做好遗体冷藏设备、遗体运输车辆等急需设施设备的保供工作;指导殡葬服务机构挖掘潜力、加强调度、优化服务,做好殡葬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殡葬保密管理和教育,加强殡葬数据管理;保障殡葬服务急需设施设备采购的经费;指导协调医疗机构提供遗体染疫情况、卫生防疫处理、死亡证明开具和遗体交接手续办理等事宜;加强殡葬业价格秩序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漫天要价、违规收费等行为。

(六)核酸检测组。

组  长:张晓琴

副组长:熊达勇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

成员单位派出所、卫健办、民政环保办经发办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指导重点机构人员、社区居民新型冠状

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每日报告辖区内当日完成核酸检测人数和检测阳性人数,动态监测疫情发展态势;严格核酸检测机构准入,加强全流程监管、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加强抗原检测的宣传和培训;统筹指导社区)科学设置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向市场投放足量的抗原检测试剂,保障居民愿检尽检需求;统筹指导医疗机构对重点人群按规定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统筹指导和保障疫情流行期间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七)疫苗接种组(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专班)

组  长:张晓琴

副组长:熊达勇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

成员单位:镇派出所各中小学、卫健办、六项创建办、经发办、民政办、司法应急办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全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督促

社区)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督促社区)分类推进60-79岁、80岁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提高老年人疫苗接种率;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推动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进一步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保障接种疫苗和所需物资,根据需要调配接种人员;科学评估接种禁忌,督促做好疫苗接种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工作;开展科普宣传,监测舆情、引导舆论。

(八)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组

长:李美述

副组长:全  健、胡泽洪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卫生院、派出所、卫健办、六项创建办平安办、财政办、社保所、经发办、民政办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统筹指导社区)加强对返乡人员和农村常住居民的健康提示和医疗保障服务;统筹推动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疫情防控责任;统筹指导社区)做好村组内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人员健康调查,建立乡村重点人群健康状况信息库,加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统筹做好乡镇、村(社区)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为农村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加快推进农村人群尤其是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统筹指导社区)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返乡人员和农村常住居民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餐聚会;统筹指导社区)做好疫情处置工作,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保障农村地区物资正常供应和配送,维护农村地区社会稳定。

(九)防风险和安全稳定工作组

长:谢立伍、李国庆

副组长:阳  曦、张贵泉

牵头单位:平安办应急办

成员单位:镇派出所、公巡中队、消防救援、各中小学司法所、应急办、六项创建办

主要职责:负责加强涉疫安全稳定信息收集,及时开展风险

研判;快查快处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特别是涉疫谣言和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健全

镇、村(社区)涉疫紧急诉求交办处置机制,落实专人专班第一时间核实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开启涉企调解绿色通道,及时调处企业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涉疫场所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导控,第一时间处置突发舆情,防止舆论炒作。

(十)交通运输组

长:李国庆

副组长:张贵泉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成员单位:镇派出所、公巡中队、卫生院民政办经发办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公路,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场站、工具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内、跨和跨重点物资、人员运输畅通。

(十一)入境人员防控组

长:唐  洲

副组长:李红淋

牵头单位:镇党群办

成员单位:镇派出所、各中小学、卫生院

主要职责:按国家和市级相关规定做好入境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优化复工复产、商务、留学、探亲、团聚等外籍人士来巫服务,提供相应便利。

(十二)宣传舆论组

长:胡瀚兮

副组长高  源

牵头单位:六项创建办

成员单位:镇派出所、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政策措施宣传,普及防疫知识,收集回

应市民舆情,及时调控处置督办重点舆情;督导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审核重点发布稿件;整理报送和处置涉疫舆情信息。

(十三)督查督办组。

长:袁友刚

副组长:张维晔

牵头单位:督查办

成员单位:党群办、卫健办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落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指挥部议定和交办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项工作组分工及职责的通知》(巫溪疫防组发〔20222号)不再执行。本通知中未涉及的其他专项工作组(工作专班)不再保留。


 尖山镇人民政府      

20233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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