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项目监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按照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实施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通知巫溪农发〔2024〕286号要求,经请示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实施巫溪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项目实施按照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补助标准分别为30元/亩和80元/亩,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分别推广8000亩、200亩,共计补助资金25.6万元。
一、项目名称
巫溪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
二、采购人
巫溪县尖山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主要内容
1.采购内容:0.015mm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8000亩,GB/T 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200亩。
2.建设费用:不高于25.6万元。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报送材料及编制要求
报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资料中包含但不限于公司报价、《营业执照》、公司法人或委托人证明等(均需加盖鲜章)。
六、递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5:30
2.投递地点:巫溪县尖山镇文安街22号
3.联系人:朱垚蓉 15202381100
七、评审方式
1.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在符合采购的前提下,按照产品质量、产品种类、优惠力度等作为成交投标人。
2.如投标单位大于三家,采购人可组织随机抽签形式,锁定三家投标单位,进行抽签,如投标单位不足三家,采购人可组织已投标单位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落实中标单位。
3.采购人不和未成交的报价人解释未成交的原因和退还报价文件。
尖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