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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菱角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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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2907N/2020-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菱角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单位属行政单位,履行法律规定的行政职能。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菱角镇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行政站所下设人大、政府、党委、群团事业站所下设社保、农业服务中心、文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计9个部门。各部门独立的行使各个部门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菱角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菱角镇农业服务中心、菱角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菱角镇文化服务中心、菱角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菱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撤销财政所,将其划入政府下设的财政办公室。二是撤销畜牧兽医站,将其与农业服务中心整合,重新设立农业服务中心。三是社会保障服务所更名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311.82万元,支出总计4311.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4.66万元、增长56.96%,主要原因是:1、人员变动,工资调标等原因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与2018年相比增加;2、2019年社会福利资金相比2018年度增加,其中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抚恤金新增较多3、农林水支出增加,其中扶贫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扶贫支出新增较多,另外新增水利项目资金12万、扶贫生产发展项目资金292万;4、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新增354万。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32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9.87万元,增长21.11%,主要原因是1、人员变动,工资调标等原因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与2018年相比增加;2、2019年社会福利资金相比2018年度增加,其中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抚恤金新增较多3、农林水支出增加,其中扶贫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扶贫支出新增较多,另外新增水利项目资金12万、扶贫生产发展项目资金292万;4、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新增354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7.03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84.8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02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8.80万元,增长71.4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中农业、扶贫、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增加,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住房保障方面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92.36万元,占39.47%;项目支出1828.80万元,占60.53%。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9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87万元,增长31.06%,主要原因是1、2019年新增农林水项目多,未全部完工部分资金尚未支付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部分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资金19年底未及时支付,20年年初才进行支付;3、退耕还林工程部分未完工,造成资金结余;4、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部分未完工,造成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11.82万元,支出总计4311.82万元。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64.66万元增长56.96%。主要原因是:1、人员变动,工资调标等原因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与2018年相比增加;2、2019年社会福利资金相比2018年度增加,其中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抚恤金新增较多3、农林水支出增加,其中扶贫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扶贫支出新增较多,另外新增水利项目资金12万、扶贫生产发展项目资金292万;4、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新增354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4.87万元,增长21.33%。主要原因是:1、人员变动,工资调标等原因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与2018年相比增加;2、2019年社会福利资金相比2018年度增加,其中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抚恤金新增较多3、农林水支出增加,其中扶贫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扶贫支出新增较多,另外新增水利项目资金12万、扶贫生产发展项目资金292万;4、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新增354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2.61万元,增长171.7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在年度中按照实际情况新增。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84.8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9.51万元,增长71.5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中农业、扶贫、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增加,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住房保障方面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6.4万元,增长146.5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9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8.01万元,增长31.34%,主要原因是1、2019年新增农林水项目多,未全部完工部分资金尚未支付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部分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资金19年底未及时支付,20年年初才进行支付;3、退耕还林工程部分未完工,造成资金结余;4、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部分未完工,造成资金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31万元,占14.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55万元,增19.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待遇调标。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89万元,占0.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45.91%,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调标,办公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5.69万元,占19.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99万元,增长58.29%,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年初未预算,而是中途划拨

4)卫生健康支出32.15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3.88%,主要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年初未纳入预算及职工医疗保险调标。

5)节能环保支出24.64万元,占0.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耕还林工程用结余资金进行了兑付。

6)城乡社区支出41.5万元,占1.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进行预算,年中项目用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兑付。

7)农林水支出1533.29万元,占50.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4.26万元,增长274.86%,主要原因是农业、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等项目增加,且年初未纳入预算在年度中按照实际情况新增

8)住房保障支出351.35万元,占11.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2.25万元,增长798.59%,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在年度中按照实际情况新增及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标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进行预算,年中项目用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兑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2.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86万元,增长16.8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标等原因使工资福利资金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0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8万元,增长10.99%,主要原因物价上涨,水电、邮电、办公等费用开支增加;部分上年度实际发生公用经费支出本年初报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1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2万元,下降25.17%,主要原因是兑付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3.7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万元,下降22.61%。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监业务检查、环保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小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级各单位调研指导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考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4.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50批次1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3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不必要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今年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召开数量较多,会议费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9.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9.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9.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9.5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货物、工程。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6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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