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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菱角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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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2907N/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菱角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重庆市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乡经济,管理全乡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继续进行特色村社区建设的打造,着力推进和谐村社区建设,重点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社区;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加大引进专业社会组织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类服务;认真做好社会帮困救助工作;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全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工作。三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乡安全稳定。四是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强化社区党建活动,以活动促党建,以党建带活动,争创党建工作品牌。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11个办公室和5个服务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菱角镇人民政府2022年决算编报的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菱角镇人民政府、菱角镇农业服务中心、菱角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菱角镇文化服务中心、菱角镇退役军人事务站、菱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实有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单位编制13人。退休人员2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760.85万元,支出总计4,760.8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8.63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末结余较上年减少51.66万元,本年支出一般公共服务较上年增加287.0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较上年减少15.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473.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16.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较上年减少9.64万元,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42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64.7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较上年减少11.8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74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1.47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村级经费等增加,其中增幅较大的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增加287.02万元,卫生健康增加0.94万元,城乡社区增加20.79万元,农林水增加642.34万元,住房保障增加11.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5.85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5.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760.8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26.97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低保、残疾人补助、临时救助、优抚等补助减少。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的事业运行归集到了政府办公厅(室)事业运行中;三是乡村振兴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还未完工资金未兑付。其中:基本支出1,023.38万元,占21.5%;项目支出3,737.47万元,占78.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行零结转,且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有财政收回。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60.8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78.63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实行零结余,以前年度结余由县财政收回;二是低保、抚恤等资金减少,社保和退役军人事务站人员经费在政府办公厅(室)事业运行中反映;三是本年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涉及跨年度,项目未完工,资金暂未兑付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8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8.50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中代表工作增加了0.6万元,人大事务行政运行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均归并到政府办公厅(室)行政运行中并且在人员待遇上增加了139.42万元;二是卫生健康中行政单位医疗增加了0.1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了0.79万元;三是农林水中事业运行归并到政府办公厅(室)事业运行中且人员经费有所调增;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656.92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较上年增加了167.32万元。四是住房保障中农村危房改造增加了10.05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93.52万元,增长214.4%。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人员经费增加166.23万元、事业人员经费增加13.4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0.58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增加5.43万元;二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23万元、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增加15.68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等增加11.77万元,儿童福利、老年福利增加5.03万元,残疾人两补增加3.56万元,城市和农村低保增加29.12万元,特困人员补助增加5.18万元,临时救助和其他农村、城市救助增加12.38万元;三是森林管护增加30.4万元、农林水项目增加2817.26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增加了72.32万元;四是农村危房增加10.05万元,灾害防治增加3.4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7.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9.51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低保、临时救助、福利费、低保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56.03万元,其次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生产发展、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农林水支出减少421.82万元,再次是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4.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分别减少16.30万元、15.81万元、11.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8.52万元,增长215.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85.68万元,优抚、福利、残疾人两补、低保、特困、救助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1.37万元,森林管护增加30.4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资源保护修护与利用、生产发展、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等农林水支出增加3907.5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增加10.05万元,救灾资金增加3.4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5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行零结转,且以前年度结余资金退回县级财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0.70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68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2022年社保、文化、农业、行政执法、退役军人事务站等事业单位人员资金预算均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里面反映 ,且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5.71万元,占1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36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2.3万元,职工养老保险增加了15.68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等优抚补助增加11.77万元,孤儿、无人抚养儿童、百岁老人等福利增加5.03万元,残疾人两补、低保补助增加了32.68万元,临时救助和其他生活救助增加7.91万元,特困人员补助增加5.1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2.00万元,占0.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30.4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森林管护项目(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30.4万元。

5)农林水支出3,295.21万元,占7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7.57万元,增长750.1%,主要原因是村级经费增加72.32万元,其他公路建设、农业发展、集体经济等项目资金增加2835.26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50.47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5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旧房提升项目增加10.05万元。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4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救灾资金3.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60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待遇有所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2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办公设备更新换代、产业发展、项目监督等接待、误餐支出较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租赁费、维修(护)费、劳务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年初结转结余,无年末结转结余。本年收入62.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收入减少17.83万元,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市级专项补助增加20.79万元。本年支出62.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47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支出减少17.83万元,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市级专项补助支出减少9.64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6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三公经费”使用相关规定,大力压减公务接待等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3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本年产业发展、项目监督、党建统领等工作开展增加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41万元,主要用于1辆应急车、1辆环保执法车辆的日常维修维护、车辆加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9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控,压实日常支出,减少公车使用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4.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市上级部门、对接帮扶单位、各单位等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党建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范围及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3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跟2021年相比本年度公务接待压力较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2,0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0.0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2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将线下会议改成线上会议,降低了会议成本。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5万元,下降88.7%,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爆发导致一些培训取消,大大的减少了该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9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其他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办公费用有所增加,用于更新无法使用的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9.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61.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4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6%。主要用于采购智能蚕桑设备、桑苗、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5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737.4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下页)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800022P000083

自评总分:

98.40



项目主管部门:

515-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0-基财科

部门联系人:

龚忠桂

联系电话:

13996705721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23,096,912.28

56,616,024.28

47,608,465.71




其中:财政拨款

23,096,912.28

56,616,024.28

47,608,465.71

84

10.00

8.4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使用全部预算资金保证基层国家机关单位的基本运行,行使本行政区域行政职能,保障基本民生、保障人员待遇、保机关基本运行,统筹管理各项经费使用。

通过使用全部预算资金保证基层国家机关单位的基本运行,行使本行政区域行政职能,保障基本民生、保障人员待遇、保机关基本运行,统筹管理各项经费使用。

通过使用全部预算资金保证基层国家机关单位的基本运行,行使本行政区域行政职能,保障基本民生、保障人员待遇、保机关基本运行,统筹管理各项经费使用。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服务对象人数

20000

20000

0

100

20




各项惠民资金发放及时率

%

80

80

0

100

30




受益群众总数

20000

20000

0

100

30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应急事件处置及时率

%

80

80

0

100

10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菱角镇九盘村2022年智能养蚕设备购置项目(巫溪林业发〔2022〕30号)

项目编码:

50023822T000002705226

自评总分:

99.70

项目主管部门:

515-巫溪县菱角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0-基财科

部门联系人:

谭荣

联系电话:

18223889776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2,950,000.00

2,861,500.0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2,950,000.00

2,861,500.00

97

10.00

9.7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新建智能养蚕3.0系统生产线2条,中蚕设备1台,恒温恒湿系统及设施设备,受益人口10人(其中脱贫人口2人),获得务工总收入6万元以上。

通过实施新建智能养蚕3.0系统生产线2条,中蚕设备1台,恒温恒湿系统及设施设备,受益人口10人(其中脱贫人口2人),获得务工总收入6万元以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新建智能养蚕系统生产线数

2

2

0

100

10

10




新建中蚕设备数

1

1

0

100

10

10




验收合格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增加务工总收入

万元

6

6

0

100

20

20




受益人口

10

10

0

100

20

20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龚忠桂   023-516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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