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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兰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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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2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9-28 [ 发布日期 ] 2019-09-28

巫溪县兰英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巫溪县兰英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兰英乡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乡经济,管理全乡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单位构成

巫溪县兰英乡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

2、成员构成

行政人员:巫溪县兰英乡人民政府实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工勤1人。

事业人员: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实有在职人数10人。其中参公2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1000.21万元,支出总计1000.2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34.44万元、增长50.23%,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结转的143.66万元于2018年进行支出;二是2018年项目增加及社会救助标准提高等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2017年增加。支出增加334.44万元,增长50.23%,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总体收入较2017年增加;二是资金支付进度较2017年有所提高。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85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55万元,占100%。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74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08万元,占63.07%;项目支出276.40万元,占36.93%。

本单位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1.73万元,较上年增加108.0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部分结转资金仍未支付;二是2018年有一部分基本支出未及时兑付;三是部分项目截止2018年底仍未达到支付条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5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2万元,增长45.59%。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存在新增项目;二是社会福利救助标准提高;三是职工工资水平提高及新进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11万元,增长80.1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7年退耕还林种苗款40.8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56万元、微企村建设奖补资金60万元、危岩排危资金60万元等。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37万元,增长43.36%。主要原因一是资金支付进度较2017年有所提高;二是新增项目且相应的项目资金已经按进度及时兑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04万元,增长57.43%。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部分支出使用的是年中追加安排的资金。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万元,占3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涉及新进人员,需要增加相应的经费支出,二是2018年职工工资上调,相应经费开支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81万元,占1.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文化站人员工资水平提高,相应经费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05万元,占22.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社保所人员工资水平提高,相应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部分支出使用年中追加预算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4万元,占2.1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该功能分类科目下的优抚对象门诊补助资金结转至下年支出;节能环保支出3.76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使用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农林水支出158.78万元,占2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及村干部工资增加,相应的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部分支出使用的年中追加预算资金及上年结转资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万元,占8.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使用的是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0万元,占8.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使用的是年中追加安排资金;住房保障支出20.14万元,占2.6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依据财政局结算口径,县内调动人员住房公积金不结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54万元,较上年增加48.8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新进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职工工资增加,二是社保及公积金缴费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7.54万元,较上年减少17.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兰英乡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兰英乡全境地势崎岖,路况堪忧,公车在使用过程中磨损严重,且车辆本身耗油比较严重,与此同时,2018年城市管理局调拨一辆垃圾车(该车辆无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用于兰英乡全境垃圾清运工作,从而使得全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大于年初预算数,二是2018年兰英乡脱贫攻坚任务重,时间紧,以及兰英乡正处于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关键时期,为了更好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为了做好兰英的宣传工作,使得全年的公务接待费大于年初预算数,三是本单位在支出数超过预算数的情况下,仍然努力控制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使得2018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有所降低。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无新购置公务车辆的计划。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因公出行用车而产生的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及保养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兰英乡全境地势崎岖,路况堪忧,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磨损严重,且车辆本身耗油比较严重,二是2018年城市管理局调拨一辆垃圾车(该车辆无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用于兰英乡全境内的垃圾清运工作,从而使得2018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超过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

公务接待费9.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乡检查指导工作、新闻及媒体工作者到我乡采访报道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兰英乡脱贫攻坚任务重,时间紧,以及兰英乡正处于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关键时期,为了更好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为了做好兰英的宣传工作,使得全年的公务接待费大于年初预算数,三是本单位在逐渐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使得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支出费用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2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5.6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86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28.52万元,降低31.2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全乡的办公费及印刷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及联系方式:023-51683913


2018年决算公开-重庆市巫溪县兰英乡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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