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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兰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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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489XW/2021-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兰英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巫溪县兰英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兰英乡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乡经济,管理全乡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兰英乡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5个。

行政人员:巫溪县兰英乡人民政府实有在职人员18人。

事业人员: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实有在职人数9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财政拨款总收入94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47.4万元。收入较去年财政拨款总收入减少61.7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度加快,上年结转资金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财政拨款总支出94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5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农林水支出27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2万元,其他支出0.04万元。总支出较去年减少61.7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付进度加快,上年结转资金大幅度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5.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29万元,比2020年增加1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29万元,比2020年增加68.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目标绩效奖调标,职工增资等,二是口径发生变化,特困人员供养、民政优抚等支出本年全部计入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特困人员供养、民政优抚等;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0年减少52.55万元,主要原因是口径发生变化,特困人员供养、民政优抚等支出本年全部计入基本支出。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7.36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本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无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04万元,较上年增加30.02万元,主要用于旧房整治提升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2020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6.54万元,比上年减少1.89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年初预算时有人员退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未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12月,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楠 联系方式:023-5168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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