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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兰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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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489XW/2018-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兰英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2-28 [ 发布日期 ] 2018-02-28

巫溪县兰英乡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兰英乡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构成

巫溪县兰英乡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

2、成员构成

行政人员:巫溪县兰英乡人民政府实有在职人员16人。其中工勤1人。

事业人员: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实有在职人数9人。其中参公2人。

3、单位主要职责

兰英乡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乡经济,管理全乡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是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着力推进村民和谐建设;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加大引进专业社会组织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类服务;认真做好社会帮困救助工作;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措施,为辖区内民众尤其是贫困户提供优质的就业平台;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工作。

三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乡安全稳定。

四是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强化各村党建活动,以活动促党建,以党建带活动,争创党建工作品牌。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兰英乡2018年预算总额 619.11万元,其中2018年实际预算总额475.45万元,上年结转总额143.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19.11万元,比2017年增加16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51.69 万元,比2017年增加88.4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从而使得相应的工资和各项经费增加;二是部分人员存在增资增津贴等情况。此部分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乡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 167.42万元,比2017年增加77.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很多项目未及时到财政所报账,从而导致很多本应在2017年支出的项目支出结转到2018年进行资金兑付。该部分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综合改革、救灾救济等重点工作。

兰英乡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11.9 万元,比2017年增加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比2017年增加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7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为4万元/车;二是2018年兰英乡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以及兰英乡正处于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关键时期,相应的招待人次增多,所以2018年兰英乡公务接待预算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2万元,增长19.25%。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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