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489XW/2026-0000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兰英乡
  • 成文日期
  • 2026-02-10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标题
  • 巫溪县兰英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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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辖街道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4.承担农业、水产、林业、农业担保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

5.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征兵、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6.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7.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立功报喜、节日慰问、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单位构成。

兰英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现有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11人,内设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服务实践中心、基础治理服务中心等5个事业站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3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6.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8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3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6万元,农林水支出1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8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按照我县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59万元,比2025年增加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59万元,比2025年增加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

巫溪县兰英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6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6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兰英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兰英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兰英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兰英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表九)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属兰英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无项目支出,无绩效目标设置。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我单位属兰英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无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我单位属兰英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无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朱哂  联系方式023-5168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