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督促群测群防员按规定在群测群防系统中上报监测信息,确保我镇上报率达标,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宁厂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经费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每周上报监测信息时间为星期一零时起至星期四二十四时止。汛期每周2次,非汛期每周1次。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经费发放与按时上报次数挂钩。汛期,未上报的每1次扣发10元;非汛期,未上报的每1次扣发20元。
三、扣发的工作经费全部奖励给上报监测信息优秀者。
四、每月通报一次上报次数统计信息。
五、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宁厂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