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6194/2026-00006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上磺镇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发布日期
  • 2026-02-26
  • 标题
  • 上磺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上磺镇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上磺府发〔2025〕31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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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磺府发〔202531



上磺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上磺镇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巫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小火亡人专项督导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巫溪安委办〔2025〕60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镇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切实压紧压实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预防和减少一氧化碳中毒和小火亡人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成立上磺镇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吕文定   镇  长

副组长:陈  杰   政法委员        

成  员:谭兴志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程佳威   镇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王  平   镇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郑灵莲   镇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张  田   镇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全镇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下设办公室于镇平安法治办,由谭兴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部署与协调

制定全镇防范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协调镇内各村(社区)、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形成防范合力。

(二)宣传教育与预警

组织开展防范知识宣传(如冬季取暖安全),通过微信群、宣传栏、宣传单、入户提醒等方式覆盖重点人群;及时发布低温、雨雪等风险预警信息。

(三)排查整治与督导

牵头开展隐患排查(如出租屋、老旧房屋取暖设备),督促责任主体整改问题;定期督导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措施落地。

(四)应急处置与上报

一旦发生中毒事件,协调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医疗救治、事件调查;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进展和事故信息。

     特此通知

                                                    上磺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