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磺府发〔2025〕31号
上磺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上磺镇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巫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小火亡人专项督导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巫溪安委办〔2025〕60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镇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切实压紧压实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预防和减少一氧化碳中毒和小火亡人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成立上磺镇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吕文定 镇 长
副组长:陈 杰 政法委员
成 员:谭兴志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程佳威 镇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王 平 镇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郑灵莲 镇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张 田 镇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全镇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下设办公室于镇平安法治办,由谭兴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部署与协调
制定全镇防范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协调镇内各村(社区)、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形成防范合力。
(二)宣传教育与预警
组织开展防范知识宣传(如冬季取暖安全),通过微信群、宣传栏、宣传单、入户提醒等方式覆盖重点人群;及时发布低温、雨雪等风险预警信息。
(三)排查整治与督导
牵头开展隐患排查(如出租屋、老旧房屋取暖设备),督促责任主体整改问题;定期督导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措施落地。
(四)应急处置与上报
一旦发生中毒事件,协调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医疗救治、事件调查;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进展和事故信息。
特此通知
上磺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