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乡:关于公布巫溪县爱国卫生投诉建议平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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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乡:关于公布巫溪县爱国卫生投诉建议平台的公告
为提高巫溪县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了解广大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原有投诉建议方式,对爱国卫生投诉建议平台进行了完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巩卫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对我县爱国卫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二、投诉方式
(一)巫溪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国家卫生县巩固工作、爱国卫生工作的群众综合投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意见、建议及虫情报告。
投诉热线:023-51524002
(二)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办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方面的群众投诉建议。
投诉热线:023-51529600
(三)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办理职责范围内涉及水、大气和声环境等方面的群众投诉。
投诉热线:18290312369
(四)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管理等方面群众投诉建议。
投诉热线:023-51522241
(五)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卫生健康等方面的群众投诉建议。
投诉热线:023-51524319
(六)县疾控中心:负责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咨询。
咨询热线:023-51528053
三、处理方式
接投诉后,经梳理分类分别交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落实。对不属于爱国卫生工作范围内的,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
四、处理时限及反馈
承办落实投诉事项的部门和单位,应于受理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意见。若承办事项复杂,需要延长答复时间的,最多可续延15日。承办部门或单位认为投诉事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于当天将承办件退至县爱卫办,并说明退件原由。
五、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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