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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双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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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475J/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双阳府发〔2024〕7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双阳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0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双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辖区企事业单位,乡机关内设机构:

3月是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特制订《双阳乡2024 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双阳乡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巫溪县双阳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阳乡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为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灭火工作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结合我乡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县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把握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高标准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乡实际,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重点突出抓实“三月防火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清明”“五一”“国庆”寒暑假、春节等时间节点和全国“两会”、农业(企业)生产和高温伏旱期、持续高火险天气等重点时段和重点地点的农事用火、林区作业等生产生活用火和文明祭祀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到户、到人、到村社、到单位、到校园,努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落实林区社会单位森林防灭火宣传责任。一是在责任区域和入山路口设立固定宣传碑牌,安装智能语音提示器,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二是深入中小学校、社区、林区、企业、场镇、家庭等开展防火宣传;三是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规章制度,进一步普及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通过应急预警短信平台和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急平台管理即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多形式的宣传,努力形成全乡森林火灾预防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二)抓住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重点做好“三月防火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清明”“五一”“国庆”、寒暑假、春节等时间节点和全国“两会”、农业生产和高温伏旱期、持续高火险天气等重点时段的防火宣传工作。针对春节、清明、中元等传统节日,集中开展“倡导文明 祭祀周”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针对节假日和夏季高温伏旱期林区旅游、乘凉避暑人员密集的情况,加强对入山人员野外禁火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野外用火。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有关扑火安全常识,以及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案例分析。

(三)全力做好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管理规定,大力组织动员林区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以及有组织烧除工作,达到既满足群众用火和备耕生产需求,又遵纪守法,提前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

四、宣传内容

(一)森林防火基本知识与常识的宣传。包括森林火灾预防、安全避险等基本知识;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以及非生产性用火的火源管理规定;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倡导文明祭祀,减少林区祭祀用火等。

(二)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包括《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责任制落实相关规定;有关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及重要会议精神。

(三)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包括违章用火尤其是违规农事、祭祀用火处罚的典型案例,警醒违规用火人员;树立依法治火先进典型,森林防火优秀集体及个人相关事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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