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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田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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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坝镇积极探索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

日期:2021-12-29

田坝镇积极探索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

发展集体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要走好农业合作化道路。农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痛点、难点。走农业合作化道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山东烟台、贵州毕节等地探索实施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模式2020年东西部协助巫溪党政干部培训班开设了《以组织提升促乡村全面振兴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烟台实践》专题课,我县将探索支部领办专业合作社写进《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田坝镇积极转化学习成果,借鉴烟台经验,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一、抓好宣传动员,解决思想认识

针对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支部领办合作认识上的模糊和分歧,镇党委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农业合作社是发展方向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学习研究烟台市相关资料,组织宣讲团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宣讲培训,解决思想认识问题重点讲清楚三个问题:

(一)讲清楚“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基本含义。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指由村党支部成员(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和群众以集体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入股,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构建村集体与农民群众新的经济联结纽带,把碎片化的资源要素整合起来,抱团发展、规模经营,集体和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走共同富裕之路。

(二)讲清楚“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主要特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通过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把党组织的领导全面融入农村经济发展和治理,将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以及群众的能动性相结合,不同于简单的党支部办合作社,也不同于把党支部设在合作社上,更不是由支部书记或者支部成员担任法人代表的合作社就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而同其他模式相比,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显著特点包括:一是党支部主导,先有支部,后有合作社,而不是先有合作社,再建党支部;二是党组织合作社高度融合,政治、经济和社会功能高度融合;三是普遍参与,村民无论贫富都鼓励参加,促进共同富裕。

(三)讲清楚为什么要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第一,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可以打破以往村集体简单发包租赁、群众单打独斗的低层次、低水平增收模式,通过唤醒沉睡的资源、整合分散的资金,让群众参与分享合作社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必由之路。第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党组织和群众切实利益之间建立了更直接联系,是把群众更好组织起来的平台和抓手。第三,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群众抱团发展从多条心变成一条心,有事共商、有难共担、有利共享,能够化解掉一些平时积怨,减少矛盾摩擦,是推动和加强基层治理的有效途径。

二、强化统筹把关,规范操作流程

(一)突出支部主体,形成发展合力。一是发挥支部领头雁作用。结合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的需要,明确原则上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成员选举支部书记担任理事长。在合作社章程中明确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停止或终止时,按法定程序改选合作社理事长。若村党支部书记是机关事业单位下派干部的,合作社理事长由村党支部副书记担任,支部书记仍然履行领办责任,切实发挥党支部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和引领作用。二是发挥村两委顶梁柱作用。细化落实村两委成员领办责任,推行村两委成员与村集体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村两委成员、合作社管理人员出资入股村集体合作社,引导村组干部全部参与合作社事务,各领其责、各司其职,既形成工作合力,又加强对法人、理事长等的监督。比如中鹿村两委成员入股率100%,三名两委成员选进合作社理事会,支部纪检委员、村监督委员会主任被推选为合作社执行监事。三是发挥群众主力军作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田坎会”“院坝会等方式,把群众组织起来,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入社。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迫命令,入不入社必须是群众自己说了算,在具体工作中,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帮群众算对比账、长远账,不设定百分比等数量指标,让每一个入社群众自觉自愿的入社。鼓励群众出资入股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技术、地上附着物等折价入股,确保本村村民入社率不低于20%,持股占比不低于60%,农民成员占比不低于80%。同时,采取财政扶持资金折价量化到户入股、提供就业岗位等方式,鼓励脱贫户入社。比如中鹿村通过村两委倡导,70户脱贫户分别将2000元的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到合作社,该村共有90户农户以现金入股,入股资金达99.4万元41%,脱贫户入社率达100%四是发挥致富能人的排头兵作用。合作社通过动员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将有经营能力、专业技术等优势的能人引进合作社,具体负责经营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比如中鹿村集体经合作社理事会决议,聘本村致富带头人蔡伟负责养殖场日常管理工作。

(二)突出市场导向,找准领办路径。一是选准发展路子。镇党委统筹把关,支持村集体合作社立足市场需求,依托资源禀赋及区位条件,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因村制宜选准各自适合的发展路子,不定指标,不搞突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做夹生饭,推动合作社发展特色成块、基地成片、产业成带。比如,中鹿、田湾、兴物等村据本村资源情况和村内分别有肉牛养殖大户和技术人员的优势,三个村实施肉牛养殖项目,目前三个合作社首期养殖肉牛163头。二是拓展经营模式。探索推行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外包经营、托管经营、订单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引导村集体合作社拓宽产业广度,延伸产业链。比如,中鹿村集体合作社与本村农户签订牧草订单种植100亩,由合作社统一提供种子,与农户签订协议,订单种植牧草,合作社统一回收,经前期试种,估算每亩牧草每年可产生收益4000—6000元。

(三)突出合作属性,统筹领办利益。一是确保集体性质。鼓励村集体整合集体土地、集体资产、集体资金、帮扶项目和资金等资源,由村经济联合社代表村集体采取单一或组合方式入股合作社,确保村集体持股占比不低于20%,同时限定农户或其他农业企业等其他组织个体最高持股不得超过10%,确保村集体始终占有最大股份份额。在合作社章程中明确村集体可以通过土地升级改造、增加投资、股份转让等方式,提高村集体持股占比。二是吸纳社会参与。鼓励和支持村党支部领办的村集体合作社采取集体控股、社会资本参股的方式,吸纳当地或者引进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社会组织,入股合作社或者合作经营。比如兴物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与巫溪县久得生态专业合作社合作经营,实行保底分红模式,确保收益。三是兼顾各方利益。建立“28”利益分配机制,明确村集体合作社纯收益的20%留存作为合作社发展资金和风险防控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和弥补亏损;其余80%按集体股、个人股等占股比例进行分配,壮大集体积累,带动群众增收。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风险防控

围绕退股风险防控、自然风险防控、集体资产流失风险防控、破产风险防控、廉洁风险防控等方面,建立合作社风险防控机制,增强合作社抗风险能力。一是实行管理和经营相对分开。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支部只是牵头,以理事会集体负责宏观上的决策和把关,支部成员特别支部书记不直接从事具体经营管理,聘请或者引入经营能人和经营主体负责具体经营管理,避免支部成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二是把好财务监管关。党支部领办的集体合作社,均实行在三方机构聘请专业会计人员,负责管理合作社财务,把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业务事项纳入理事长任期和离任审计,防止侵占、挪用、截留集体资源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将集体合作社运行监管纳入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和村监督委员会固定监督内容,村集体三资监管,确保村集体资源资产入股合作社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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