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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田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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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6609Q/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田坝府发〔2024〕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田坝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田坝镇关于印发《田坝镇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田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田坝镇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

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属单位,养殖场(户):

《田坝镇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田坝镇人民政府        

202438日       

田坝镇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以及《巫溪县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溪动防办发〔2024〕2号)等规定,结合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控制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深入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时间安排

全镇春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310420日。其中,310-315日为各村委会、镇属单位、养殖场(户)筹备、宣传发动阶段;315-316日领取并发放防疫物资;316- 415日为强制免疫注射、大消毒、大排查、大宣传等工作集中开展阶段;416- 420日为查漏补缺阶段。

全镇秋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951020日。其中,95- 914日为各村委会、镇属单位、养殖场(户)筹备、宣传发动阶段;914- 915日领取并发放防疫物资;916-1010日为强制免疫注射、大消毒、大排查、大宣传等工作集中开展阶段;1011-1020日为查漏补缺阶段。

三、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有效抓好常年防疫工作基础上,集中抓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抓好大宣传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通过微信、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炭疽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知识以及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相关政策,不断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动防疫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充分发动村社干部和广大村民,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大排查,动态更新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疫情情况。排查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依法依规进行规范处置和上报。生产经营者要切实履责,在春防行动期间督导养殖、屠宰场所集中开展好大清洗大消毒。

(二)开展集中强制免疫行动。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分类实施强制免疫。对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基层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散养生猪强制免疫注意事项》,采用“一点一人一鞋两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见附件)。指导养殖场户根据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免疫。免疫开展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农村散养户)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单元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和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三)切实加强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畜禽养殖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要加强规模化畜禽场和种畜禽场(“两场”)监管,监督健全生物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引入畜禽隔离观察和监测制度,严格进出车辆、人员、物品管控和消毒,强化灭蚊灭蝇灭鼠、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病死畜禽规范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密防范疫病传入传播。严肃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不如实提供防疫档案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工作。提前将防疫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到位,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

(二)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感染人,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兽医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工作服和雨靴,进出严格消毒。

(三)强化行为规范。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四)强化督促检查。加强督查检查,随时跟踪进度和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镇农业服务中心将不定期对春防、秋防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安排部署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效果不达标的予以通报,并扣减年度动物防疫经费。

(五)强化信息管理。村级防疫员及时建立健全《巫溪县田坝镇畜禽免疫及养殖台账》。及时收集、统计、报送信息,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整理上报。

附件:1.田坝镇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2.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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