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5年,通城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将法治建设与乡村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重点推进红色法治基地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法律明白人培育等特色工作,稳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一)健全责任体系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村(居)联动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体系,召开专题部署会议4次,研究解决红色法治阵地建设、执法规范化等重点问题6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组织政府班子集体学法12次,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评议。
(二)深化理论武装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通过专题讲座、线上课堂、现场教学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培训10场次,覆盖500余人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乡村发展难题、化解基层矛盾。
二、聚焦特色创新,提升基层法治建设质效
(一)打造红色法治基地,厚植法治文化底蕴
立足本地红色资源优势,整合革命旧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资源,投资50万元建成集红色教育、法治宣传、纠纷调解于一体的红色法治教育基地。基地设置红色法治历史展区、典型案例警示区、互动体验区三大功能板块,收录本地革命先辈法治故事10余则,制作法治宣传展板6块,配备法治书籍200余册。创新“红色故事 + 法治宣讲”模式,组建由老党员、退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红韵法治宣讲团”,全年开展“重走红色足迹、感悟法治力量”主题活动12场,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让红色基因与法治精神深度融合。同时,依托基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村干部法治轮训等活动6次,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建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成效”标准,规范化建设通城镇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平台。建立“1+N”工作体系,以乡(镇)司法所为核心,在13个村(居)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选聘人大代表、村干部、致富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90名作为立法信息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意见收集网络。创新“田间地头立法座谈会”“议事堂讨论会” 等征集形式,全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重庆市农村公路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草案,收集群众意见建议87条,经梳理整合后上报立法建议21条。建立立法意见反馈机制,通过村务公开栏、数智立法等平台及时公示意见采纳情况,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立法就在身边”。
(三)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筑牢基层法治防线
实施 “法律明白人” 培育工程,制定专项培养计划,构建 “遴选—培训—使用—考核”全链条工作机制。从村(居)“两委” 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中择优遴选79名法律明白人,按照“分级分类、按需施教”原则,开展专题培训4次,培训内容涵盖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基层高频法律问题,配套发放《基层常用法律知识手册》《矛盾纠纷调解模板》等资料。建立“法律明白人+网格”工作模式,每名法律明白人联系1—2个网格,承担法治宣传、矛盾调解、法律咨询、民意收集等职责。全年法律明白人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调解邻里纠纷、土地争议等矛盾100余起,化解率达99%,成功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全镇“法律明白人”综合排名位于全县第二位。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严格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等设备5台(套),实现执法活动全程留痕、实时监控。梳理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权责清单、执法流程等信息,在镇政务公开栏、微信群等平台主动公示,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聘请6名专职法律顾问,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复杂疑难的3宗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全年实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发生”。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设立综合服务窗口6个,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7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建立“法治护航”助企机制,组织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深入辖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12次,帮助企业化解法律风险5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整合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等资源,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吸纳法律明白人、乡贤、老干部等加入调解队伍,建设专业调解委员会2个,全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6起,调解成功率达98%。畅通行政复议、信访诉求渠道,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25批次,办结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