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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土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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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8970K/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政务督查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土城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发布日期 ] 2024-01-15

中共土城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227日至53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土城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726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土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土城镇党委反馈指出土城镇存在的3个方面15个问题。土城镇党委按照“政治站位高、整改责任明、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的整改工作总体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制定了印发了《县委第六巡察组关于巡察土城镇党委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问题反馈清单的3大项15小项问题细化分解为44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5个问题,建立完善制度6项。

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收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于728日召开专题党委领导班子专题会,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81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领了问题、剖析了原因、讨论了措施。825日印发了《县委第六巡察组关于巡察土城镇党委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5个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镇党委书记牵头抓总、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具体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全镇各责任站所、村(居),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

(二)落实“两个责任”,坚持立行立改。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整改工作作为我镇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镇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讨论研究整改方案,带头推进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对具体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镇纪委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坚持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纪问题。有关整改责任单位扎实落实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确保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推进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成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镇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工作,推进全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次班子会、职工会、镇村干部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讲话精神。

二是完善了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了会前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领学人、发言人,要求中心发言人对照学习内容结合土城镇实际情况作交流和研讨发言。对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补学,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践性。

三是加强镇村两级“土味”宣讲队伍建设,坚持把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重大理论成果创新、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与当前当地工作结合起来,掀起学习宣讲热潮。

四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指示批示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充分认识和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耕地保护工作,积极推进6个项目占用耕地8.7亩问题整改。督促土城小学修建操场违规占用耕地进行整改。认真开展耕地恢复补齐、撂荒地整治、退耕还林与耕地重合整治等工作。

2.关于“推进产业振兴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立足县域北方门户、特色小镇总体定位,聘请三方机构编制《巫溪县土城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全镇统筹谋划特色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包装策划项目,及时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常态化、清单化、责任化推动全镇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确保落地见效。

二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申报土城镇土城社区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通过财政补助资金70万元入股到重庆市三峡生态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渔业,全面消除了集体经济未靠发展产业获得的问题。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巫溪县土城农庄农家乐对大坡扶贫农庄进行承租经营,切实保证财政资金发挥效益,保障10个村(社区)收益分红。持续壮大产业规模,扶持发展传统魔芋种植产业,培育建成魔芋育种基地,通过“公司+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运行机制,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土城镇魔芋种植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在种芋购买、管理、生长管护、技术指导、后期销售、风险把控等环节提供技术指导、生产服务,以确保魔芋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由种植户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支付一定风险基金,留存于村集体充沛魔芋产业发展基金,以便更好把控产业风险,增强坑风险能力。对擅自用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村(社区)开展了批评谈话教育。

三是注重产业发展引领,提升产业成效。各村因地制宜规划发展产业,将魔芋产业打造成全镇的骨干优势产业,加快建设全县“魔芋小镇”。2022年已培育魔芋良种繁育基地800亩,2023年已经完成魔芋种植2500亩;投资450万元,修建魔芋加工厂,对魔芋保底价(2/斤)回收,形成集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加快建设全县“冷水鱼生产基地”,与重庆三峡渔业有限公司签订投资5000万元在和平村建设“特色种苗繁育场”协议。颜家村、土城社区、石柱村申报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210万元,入股到三峡渔业有限公司,实现保底收益分红。在因地制宜,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基础上,制度符合本地实际的产业规划,对石壁村主导产业发进行调整,形成以260亩魔芋种植为主的产业格局。举一反三,建立产业发展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加强产业发展中期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做好产业发展后半篇文章,让财政资金发挥效益,真正惠及广大农户,切实提升群众认可度。

四是盘活村级闲置资产。对巡察指出的4个村9个项目212.52万元资产闲置项目进行摸排,建台账。对项目涉及村(社区)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逐村逐项制定盘活措施,分类明确盘活整改方式、要求措施和时限,同步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制度上规范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林长制工作,镇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听取林长制工作汇报,召开土城镇林长会议和森林防火工作会,专题分析研究部署林长制工作,进一步树牢了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常态化工作。规范聘用和管理护林员,指导村(社区)开展常规化巡山护林。

二是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专人负责,督促各级河长严格按照巡河要求,运用巡河APP开展巡河,每月定期对巡河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巡河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组织召开违规取石制砂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违规取石制砂进行查封、断电,责令莫明成、胡绪平拆除设备、恢复河道。开展联合执法,将有关问题,函告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加大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严厉打击违规取石采砂、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组织开展河道“四乱”、环境卫生、水质等情况常规巡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确保巡河效果,杜绝巡河走过场的行为。对平头村村委会和仙女峡新修道路项目施工方开展约谈,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和施工方主体责任。

4.关于“贯彻共享发展理念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解决群众季节性缺水问题。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大排查,摸清辖区内当前农村供水工程现状以及存在问题,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通过新建水源点、水池整治提升、供水设施设备安装等方式制定解决方案,细化工作,明确举措,从源头上解决安全饮水问题;2023年新建50立方米水池1口,新建100立方米水池4口,整修200立方米水池1口,铺设供水管道46300米,落实公益性岗位29人,加大农村饮用水管理,确保饮水安全。

二是改善村级养老保险生存验证。请专业机构对全镇12个村(社区)养老保险指纹认证仪器进行维修检修,定期维护养老保险指纹认证系统;定期组织召开社保员社保业务工作培训会,专题培训养老保险指纹认证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利用群众会、院坝会、党员大会及走访农户等方式,指导安装重庆人社APP进行自主认证及“帮你认”养老保险生存认证方式,确保老百姓就近就地足不出户完成生存认证。

三是扎实开展农民工欠薪整治工作。开展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并深入开展专项清理,落实项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按照分管领域对照项目清单,逐项清理,分类施策,建立健全防止拖欠长效机制,从源头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督促各分管领导和相关站所办对巡察指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整改,对未结清工程款的石柱村办公室、大坡扶贫农庄项目,由分管领导牵头完善项目资料结清工程尾款,督促施工方兑付工资;针对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产业拖欠农民工资的石壁村、黄龙村,由镇司法所协助农民工走司法程序,启动司法督促投资人支付农民工工资。

四是加大力度整治道路安全隐患。积极争取主管部门县交通局资金项目支持,将西坪村阮家屋场旁村级公路塌陷路段纳入《巫溪县2023-2024通组公路工程(第一批)土城镇西坪村公路建设工程》工程项目,进行扩宽整修。对平头村党群服务中心进口支路进行现场测量,积极争取资金进行加宽整治,将沿途路段安装护栏需求上报县交通局,争取纳入全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

五是加快化解林权纠纷。成立鱼塘村林权纠纷协调专班,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站所办密切配合,核实补助资金未落实户具体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林局,于2023816日,县林业局兑付鱼塘村20172020134户农户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5万元。

5.关于“建立健全村级治理体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学习,提高党务干部能力。组织全镇党建业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系统培训解读农村基层党建理论知识,提高村(社区)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积极参加县市两级村(社区)书记、主任培训,进一步增强党性,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建业务督查检查,到村指导各村(社区)支部严肃党内生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发挥村党支部“议事决策”职能。做实支部书记履职承诺,开展季度述职评议,推动村(社区)干部积极履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2023年乡风文明建设积分兑换活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土城镇府发〔202353号),督促各村(社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管理积分兑换工作室,由支部书记或第一书记任工作室主任,驻村队员、村支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社区)积分评定、兑换、资金使用管理、积分超市管理等工作。全镇12村(社区)于10月前认真开展乡风文明建设积分兑换活动,兑付资金12.5万元。认真排查纠治党员干部群众大操大办整无事酒问题。

三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各村明确具体公益性岗位人员定期对垃圾进行清运处理、对公共场所进行清扫保洁;通过村级广播、入户宣传、院坝会等方式宣传文明生活习惯;每季度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引导村民积极主动改善环境卫生,已成功创建“市级卫生乡镇”。

四是切实发挥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对全镇12个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召开分析研判会,分类处置,在家未履职的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常年未在家的,调整1人;全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了全县组织的业务培训,增强其履职能力,为下一步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保障;将严格落实村(居)务监督委员日常考核,务工补贴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加责任感。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定印发《土城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3年已经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上半年已经向上级党委或意识形态工作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拟在年底做一次综合分析研判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镇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党委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各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防邪反邪打击整治,提升反邪教能力。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7.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学习《中共巫溪县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巫溪委发〔20191号)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土城镇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一并推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分析本单位本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筛查研判廉政风险点,推进反腐败斗争,做到严管厚爱,敢管敢严。

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1次谈心谈话,听取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开展情况;拟在年底专题听取1次村党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三是提升政治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已召开1次专题党委会,听取党委委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严格落实党内监督;严格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领导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镇党委强化对全镇政治生态的统一领导,将全镇政治生态情况分析纳入党委会定期研究。开展警示教育4次,加强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日常监管,抵制腐败和作风问题。

8.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加强镇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夯实筑牢主体责任。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筑牢廉政风险根基。班子成员对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分管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重点岗位人员、联系村支部书记的日常监管、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并梳理建立廉政风险台账。

三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1次,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不断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进一步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岗位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制度和监督办法,堵住体制机制漏洞。

9.关于“镇纪委履行监督专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党委书记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

二是镇纪委加强对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认真开展纪委系统的教育整顿,严格对照落实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式要求,转职能,明确定位,突出职责主业,理清责任;转方式,抓住关键,创新工作方法;转作风,自我监督,摆正位置,廉洁自律。

三是镇纪委切实加强“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的日常监督管理思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与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定期对班子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并落实到位;加强干部管理,定期对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看会议记录、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限期整改、督促落实,切实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能力,促进各项工作。

10.关于资金管理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镇党委对和平村支部书记开展约谈并通报批评。严格执行《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溪财发〔20191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出差管理,自巡察反馈之日起,将到县城出差往返车费按70元进行报销。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建章立制,着力自身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研究、过程管理和监督,不断增强工程项目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化管理和社会化监督水平,形成长效机制,杜绝村干部承包工程。

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城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执行村账乡代理制度,实行村监督委员主任、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办三管齐下,加大对村级财务监督的力度,确保村级资金支出的规范性、合法性、合理性。对未经研究、未经审批的大额支出和白条入账的问题进行清理,对错误账务进行调整。定期组织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报账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业务能力和水平,防止出现各类村级财务问题。

11.关于项目管理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土城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项目管理、规范程序、补充完善资料。二是项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财政办协助配合对多支付工程项目款项进行核实清理。三是开展约谈,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约谈。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2.关于“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土城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将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资金、人事以及涉及全镇的其他重要工作一律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党委会倒序发言制度。日常工作坚持由分管领导提出建议、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科室具体执行。同时,进一步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落实镇党政办专人记录党委会议记录,要求对会议记录必须全面完整,真实准确记录每位班子成员讨论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会后,各班子成员要对记录中自己的发言进行核对,主持人审阅签字。

二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镇党群办严格校对、印制、审核会议材料,班子成员深入征求意见,摆查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将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推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委书记带头深入开展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精准把握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利器,在谈话过程中,虚心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帮助提醒。认真分析谈心谈话出来问题,形成全面系统的问题清单,找出症结所在,明确整改措施。

13.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履行抓好党建职责,筑牢树立“抓好党建工作是本职,不抓党建工作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把手”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大村(社区)级党组织的联系力度,定期到联系村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监督督促、检查。

二是严肃组织生活会。开展相关培训会。针对组织生活会4个环节、14个大步28个小步开展系统性培训;镇党群办牵头到村开展督查指导、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全面指导、流程参与、过程监督,对会议程序不规范、过程流于形式、批评与自我批评未覆盖、批评意见敷衍、驻村领导指导缺乏原则性、斗争性等问题进行实时纠正,全面、客观记载会议情况,真实反映会议内容和过程,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三是强化“三会一课”落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深入联系村(社区)指导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好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镇党群办每月下发主题党日方案,驻村领导全程督导各村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活动。镇党群办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强化理论学习,服务实践工作。对党务工作者开展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全覆盖培训,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为基本遵循,明确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确定考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五大步二十五小步”各个环节开展系统培训;二是严格规范监督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对党员发展人选不优、程序不严、档案不齐的,及时叫停、及时规范、及时整改。同时,进一步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违规发展党员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14.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文件有关要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严格把关人员任职资格。

二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把好政治关、品德关、作风关、廉洁关,切实做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走样,坚持凡提四必(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严守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人事干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方面业务学习,要在学懂弄通上狠下功夫,坚决杜绝选人用人程序不合规,环节遗漏、档案资料缺失、手续不到位等情况发生。

三是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大力选拔勇于当责、敢于负责、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切实充实干部队伍。

15.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巡察整改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对鱼塘村开展约谈。

四、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次班子会、职工会、镇村干部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讲话精神。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了会前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领学人、发言人,要求中心发言人对照学习内容结合土城镇实际情况作交流和研讨发言。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市委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增强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践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宣讲。加强镇村两级“土味”宣讲队伍建设,坚持把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重大理论成果创新、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与当前当地工作结合起来,开展了各方面宣传热潮。

四是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指示批示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充分认识和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耕地恢复补齐、撂荒地整治、退耕还林与耕地重合整治等工作,截至目前土城镇完成了耕地恢复补齐120亩、撂荒地整治210亩。加强监管,对手续不全占用耕地建房现象一律按停工处置,待履行手续后复工。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分了领导小组,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定印发《土城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3年已经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上半年已经向上级党委或意识形态工作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拟在年底做一次综合分析研判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镇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党委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各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防邪反邪打击整治,提升反邪教能力。镇平安办、辖区派出所、相关村(社区)针对信邪教人员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未转化成功人员继续进行训诫转化。

(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加强镇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夯实筑牢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压力层层传导。层层传导压力,筑牢廉政风险根基。班子成员对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分管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重点岗位人员、联系村支部书记的日常监管、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并梳理建立廉政风险台账。拟在年底专题听取1次村党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三是强化廉政风险教育。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开展“以案四说”教育1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提醒教育,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不断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进一步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岗位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制度和监督办法,堵住体制机制漏洞。

五、坚持善始善终,继续推进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一)坚持常态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

(二)抓好成果运用。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巩固巡察成果。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镇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升级的强大动力,不断完善发展思路,优化发展举措,更加注重经济质量、更加注重统筹城乡、更加注重民生改善,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良好的工作业绩来体现巡察成果,扎实推进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51418113;邮政信箱巫溪县土城镇汤家街999号;邮政编码405820;电子邮箱461821355@qq.com

          中共土城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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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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