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辖镇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4.承担农业、水产、林业、农业担保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
5.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征兵、抢险救灾等到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6.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7.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立功报喜、节日慰问、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设5个站所办,共16人。
1、农业服务中心设立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利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文化、旅游、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职责:主要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 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节日慰问、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7.9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为新成立的事业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17.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9万元,比2023年增加3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9万元,比2023年增加1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成立的事业预算单位,上年无预算。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巫溪县塘坊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3年增加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3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成立的事业预算单位,上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下属塘坊镇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下属塘坊镇人民政府无项目支出,故无绩效目标设置。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我单位下属塘坊镇人民政府,无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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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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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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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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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单位)名称  | 
 巫溪县塘坊镇农业服务中心  | 
 部门支出预算数  | 
 317.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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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点扩大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生态建设、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相关部门要在人才、技术、网络端口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加强培训指导和业务监督。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的原则,紧密结合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厘清法律法规授权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责,规范部门委托执法事项、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集中执法职权、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基层法治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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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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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职工待遇发放及时率  | 
 30  | 
 %  | 
 ≥  |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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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年预算按时公开率  | 
 20  | 
 %  | 
 ≥  |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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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10  | 
 %  | 
 ≥  |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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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30  | 
 %  | 
 ≥  |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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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居民满意度  | 
 10  | 
 %  | 
 ≥  | 
 98  | |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雪芳 联系方式: 023-51653949 15736033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