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辖镇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制订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城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和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4.负责实施组织城镇化建设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工作。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单位构成。
塘坊镇设置行政内设机构5个: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59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4.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41.3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经费增加637.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59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19万元,农林水支出807.1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41.3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637.35万元。
按照我县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4.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4.92万元,比2025年增加64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08万元,比2025年增加89.0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行政人员5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36.84万元,比2025年增加55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经费增加,上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结转346.59万元,财政奖补项目结转75万元,蔬菜基地建设增加23.35万元,桑粮套种增加1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19.77万元等,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耕地建设与利用,农村综合改革和社区治理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塘坊镇人民政府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与2025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倡导节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预算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6.76万元,比上年增加6.1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新进行政人员5名,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36.84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1、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2、以基层组织为抓手,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3、以推进项目建设为重点,提升辖区内城市品质;4、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提升辖区内生活品质;5、以切实改善民生为目标,促进社会事业统筹发展。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雪芳 联系方式:15736033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