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坊府发〔2022〕10号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站所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15〕16号)、《重庆市民政局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17〕60号)和《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巫溪府发〔2020〕15号)精神,有序推进我镇临时救助评审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塘坊镇临时救助工作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陶 强 镇 长
副组长:王 珏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余忠海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主任
刘 令 党政办主任
肖宗海 司法所工作人员
李国平(小) 民政办工作人员
李仕梅 民政办工作人员
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临时救助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余忠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职务和岗位发生变动,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成员随之变动。
特此通知
塘坊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