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乡产业服务发展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天星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是巫溪县天星乡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能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乡经济,管理全乡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向县农业服务中心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继续进行特色村社区建设的打造,着力推进和谐村社区建设,重点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社区;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加大引进专业社会组织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类服务;认真做好社会帮困求助工作;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全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工作。三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乡安全稳定。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设5个站所办,共11人。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天星乡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节日慰问、政策咨询等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天星乡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集中行使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根据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及其派驻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天星乡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利、工业、服务业、科技等领域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承担辖区内动物疫病监测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指导做好动物免疫、兽药饲料使用,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畜禽调运备案等工作。开展植物疫病的田间调查上报、行业调查,指导植物疫病防控与处置,协助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市场巡查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4.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为天星乡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工作,统筹志愿服务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文化体育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5.村居事务服务中心。为天星乡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网格、微网格设置优化有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统筹协调网格治理团队有关事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为社会组织和群众提供服务。协助开展基层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监测相关工作,为基层治理提供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4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54万元,主要是新进1名事业人员,导致基本收入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4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6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4万元,农林水支出11.11,住房保障支出11.5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5.54万元。
按照我县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24万元,比2025年增加1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24万元,比2025年增加15.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天星乡产业服务发展中心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元,比2025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巫溪县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方案》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购车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下属天星乡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下属天星乡人民政府无项目支出,故无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我单位下属天星乡人民政府无项目支出,故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我单位下属天星乡人民政府,无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梦莲
联系方式:电话:023-51680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