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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天星乡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5 |
中共巫溪县天星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天星乡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26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天星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重要内容漏学,学习不及时。
整改情况:
自巡察反馈后,我乡严格按照要求,在党委会中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召开党委会前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进我乡各项工作。
2.学习流于形式,学深悟透、学用结合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每月按照县委宣传部下发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荐篇目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并进行交流发言。二是多次在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结合本乡实际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
3.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重点村帮扶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各村产业发展的指导和集体经济项目的协调和争取力度,切实带动群众增收,2023年天星乡寒峰村70万中央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成功申报,入股巫溪县小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8月4.2万元分红款已到寒峰村集体经济账户。二是严格执行县级“1+1+1”帮扶联系责任,每月按时完成了日常走访并录入渝防贫。三是加大对重点村生基村的指导和管理,已经将生基村庭院经济项目纳入项目库。
4.到户产业增收效果较差。
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乡村振兴产业指导员制度,各村已经分别培育1名村级产业指导员,对农户的种植养殖产业发展提供指导。二是2023年组织开展茶叶、肉牛养殖、食用菌等各类种养业培训3次;8月邀请西南大学动物科学院教授陈吉轩到乡开展了养殖培训。
5.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困难措施乏力。
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了《天星乡村级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管理办法》,鼓励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二是严格执行《巫溪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试行)》,4个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高于10万元的村按要求进行了收益分配。
6.农业产业扶持项目闲置。
整改情况:
后续产业项目严格审核,杜绝盲目上马,严防项目资金损失。截至10月底暂未有新的产业项目需要审核。
8.农村安全饮水保障还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已经建立高海拔地区季节性缺水应急响应机制,在吉王村一社寻找到水源并增加10吨蓄水设施2个,在西流村通过集中送水方式解决了村民生活用水问题。二是已经制定完善了《天星乡农村安全饮水公益性岗位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各村级管水人员按照《考核办法》定期巡护饮水设备设施,定期投放消毒剂,确保水质达到饮用标准。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9.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乡村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重庆市第四号、第五号总河长令等2次。二是分别在4月、7月、10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相关工作。三是督促乡村两级河长严格按照《巫溪县2023年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开展巡河,2023年度乡级河长共巡河40次,上报问题数17个;村级河长共巡河71次,上报问题数27个。四是按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修订)的通知》,对辖区内划定的禁养区斑块定期巡查,未发现禁养区内养殖生猪当量20头以上的情况。五是已督促湾潭村村民杨财全将生活污水粪水接入化粪池,督促巫镇高速一标段对沉淀池进行清淤作业。自查发现宝龙村污水管网破损,向县生态环境局争取资金,目前已整改到位。
10.落实林长制工作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巡察反馈问题后,乡林长办专题研究林长制工作2次,乡级林长巡林6次,村级林长共巡林64次。二是6月、9月组织全体护林员进行业务培训2次,增强林业安全意识和提升履职服务能力。三是乡林长办和各村签订管护协议共56份,明确护林员管护区域和管护期限。四是已经制定并严格执行《天星乡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三级护林员的管理和考核,督促护林员履职尽责。
11.推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两干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1次,4月、8月乡党委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等工作。二是以创建市级卫生乡镇为抓手,推动人居环境再提升,天星乡市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11月初将接受市、县两级验收。三是修订完善了《天星乡2023年乡风文明建设积分兑换活动实施方案》,各村每月开展乡风文明兑积分活动,目前累计兑换积分24次,兑换金额6万元。四是各村召开院坝会、入户宣传、卫生文明评比等活动,提高群众卫生文明意识,改善人居环境。五是对全乡规模养殖户是否办理环保许可手续进行了全面摸底,全乡共27户规模养殖户,3户已完成环保备案,督促其余24户继续办理。六是7月组织各村对2013年以来农户改厕工作进行自查,8月乡纪委、乡村振兴办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七是吉王村黄明贤实施了D级危房改造,目前已入住,卫生厕所问题得到解决。
——保平安稳定防范化解风险有差距。
12.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党委专题研判不够,以业务分管责任替代党委主体责任,辖区发生多起违法犯罪行为。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第18次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每季度召开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定期研判、部署平安稳定工作4次。二是扎实开展了“除险清患”十大专项行动,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和其他涉稳风险隐患48件,并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化解,已化解48件,化解率100%。三是2023年以来利用群众会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2次,提升辖区群众法治观念,充分调动辖区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四是健全网格员考核机制,制定《天星乡专职网格员考评办法(试行)》(天星乡委发〔2023〕43号),召开天星乡党建统领基层治理网格员专题培训会2次。
13.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差距,安全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
一是在9月25日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严格落实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工作3次。制定了印发了《中共天星乡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职责的通知》(天星委发〔2023〕1号)。三是5次安排部署并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三大行动”、火灾隐患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长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多次开展联合执法,深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四是对辖区有人居住的土坯房进行摸底,建立了台账,聘请了三方公司对疑似危房进行鉴定,对鉴定的危房因户施策,确保危房不住人。建立相关台账,完成D级危房改造6个,完成旧房整治提升5个。五是对辖区老旧残破无人管护土坯房屋进行摸底,对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房屋予以拆除。六是通过院坝会、微信群的形式向村民开展安全知识宣传。七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会同应急办工作人员多次上路检查。九是强化了村交通劝导员考核管理,督促各村交通劝导员加大交通劝导力度。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文件,明确了各村相关劝导员人员,制定了相关工作台账。
14.保密纪律意识不强,保密法规政策不熟悉,监管责任缺失,涉密文件存在泄密风险。
整改情况:
一是9月15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保密意识。二是清理天星乡涉密文件并建立了涉密文件运转台账,目前涉密文件单独存放、登记传阅、限时归还。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
15.天星乡保障群众民生利益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多项涉农补助资金未兑付发放。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宝龙村34户114亩禁种补助资金共5.7万元正在走财政审批流程,10月函请农委解决2023—2024年宝龙村禁种补助资金。二是寒峰村王珍详等16户166.66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9.99万元已发放到位;西流村刘开柱等22户3600余亩公益林补助已发放到位。三是严格执行《巫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溪财发〔2022〕39号),2023年截至10月底,清理4类惠民资金共计2175280元,已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16.执行低保政策标准不严格,落实“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不到位,清退不及时。
整改情况:
按照县民政局下发疑似名单开展乡级核查,目前已将初步核查可能存在问题的28户78人基本信息反馈给县民政局。
17.为民靠前服务意识不强,主动担当作为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将“群众满意度”纳入《天星乡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评价,对群众意见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频繁、造成影响的干部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年度评先评优。二是党委班子成员每周主动接访下访群众。三是加强考核督查,将“群众满意度”纳入《天星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评价,对群众意见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频繁、造成影响的干部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年度评先评优。四是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吴应南等6人一、二级残疾人补贴发放的问题,已经完成情况核实,5人不符合享受政策,1人已死亡。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1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了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和班子分工文件,安排专人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将意识形态领域的述职作为2023年度天星乡县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19.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
一是已经对湾潭村破损公益性广告进行了维护整修,并在全乡开展了1次破损公益性广告排查。二是对各村意识形态阵地进行检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整改。
20.意识形态重要领域重点群体管控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安排专人对全乡重点场所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履职责任有差距。
21.党委“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书记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度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4次,“两干会”布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次。二是已制定完善《天星乡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党委书记在9月、10月完成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全覆盖交心谈心。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
22.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乡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1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次。二是乡党委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3次,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3.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到位,未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工作统筹安排。
整改情况:
班子成员在8月、9月、10月完成对分管领域和联系村工作人员的全覆盖谈心谈话。
——乡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有差距。
24.协助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和督促乡党委抓落实不够有力有效,主动发现问题不够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指导村级监察监督员履职缺位,村级监察监督员履职意识和能力普遍不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督促乡党委2023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二是组织村级监察监督员进行履职意识和能力提升培训1次,对无法正常履职的及时调换。
——财务监管责任不到位。
25.村财乡管责任缺失。
整改情况: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赴各村现场指导财务工作。组织各村支部书记主任,报账员参加县乡两级村级财务培训5次60人次,邀请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天星乡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村级财务知识授课2场。
27.应收应付款账务不清,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
一是对2021年10月换届以来的账务进行了清理。对换届前历史遗留问题,计划聘请专业会计公司进行清理,目前正在积极筹措经费。二是组织乡财政办人员参加重庆市乡镇业务骨干培训班1人,切实提高业务能力。
28.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账实、账表不符。
整改情况:
已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并明确责任人。计划年底进行固定资产清盘。
——形式主义依旧存在。
29.个别项目重形象,轻实效。
整改情况:
9月、10月,乡纪委在乡党委会、“两干会”上分别组织学习了《县纪委监委排查制止乡村建设盲目“造景”行为的工作提示》《县纪委监委关于农村小型“民心工程”监督检查的工作提示》,督促树立正确政绩观,提前介入项目建设,严格把好设计关。
30.文风不实,协议合同签订随意。
整改措施:
开展公文格式和签发流程业务培训1次,确保公文管理规范。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
31.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印发领导班子分工文件,明确落实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域和相关责任,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党风廉政责任书。二是党委书记在8月、9月、10月完成对班子成员全覆盖交心谈心。
32.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了《天星乡党委会议事规则》、《天星乡“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乡党委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和要求。二是坚持每半月召开1次党委会,遇重要议题随时召开,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和民主集中制,党政正职“五不分管”。
33.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
一是乡党委班子在9月份第一期主题教育读书班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乡党委在10月党委会上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1次。二是10月底前,领导班子之间完成谈心谈话1次,充分交换工作意见和建议。
——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有差距。
3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不到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
乡党委在9月、10月党委会上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认真做好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2次,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系列重要论述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落实。
35.干部选任纪实材料归档不规范,转正备案资料归档不及时。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好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在4月严格按照程序完成刘祖平的中层干部试用期转正,并完成考察材料、民主推荐结果、任免通知以及干部任免等选任纪实文书资料的归档。二是10月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认真做好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并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今后工作中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36.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偏软。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天星乡干部积分制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天星乡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二是制定了《天星乡机关干部职工积分量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天星乡四职干部及本土人才积分量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并于7月、8月、9月公示干部积分数据明细。三是乡党委通报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3次,乡纪委通报工作督查2次、开展重点岗位人员监督谈话1次。
——基层党组织建设乏力。
37.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差距。
整改措施:
一是已建立天星乡后备人才信息台账。二是党委书记在9月、10月完成对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全覆盖交心谈心。班子成员在8月、9月、10月完成对所联系村干部的全覆盖谈心谈话。三是9月县委组织部在天星乡开展“送教下乡”培训1次。四是协调县税务局利用闲置用房建立天星乡驻县城党群服务站,解决吉王村、双源村办公地点,目前已经入驻。
38.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以来按照“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十项行动”要求,扎实开展城乡支部联建、留守人员守护行动等活动。二是每季度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乡党委在9月底开展第三季度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及支部书记履职承诺并进行实地督导。三是2023年以来乡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建指导员职责,常态化到所联系村开展党建指导,各班子成员到所联系村讲党课1次。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39.对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天星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三、持之以恒,坚持推动部分问题持续整改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乡村振兴谋划不深,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
现工作中抓好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3年第三季度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考核成绩排名第一。制定了《天星乡村振兴实施战略行动方案(2023-2025)》,提出具体举措8项。并在未来几年工作中逐项实施。
2. 农业产业扶持项目闲置。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对现有的闲置项目已完成清理工作,并建立台账。二是积极对外招商,让部分闲置资产产生收益,目前已有意向性谈判项目3个。三是在今后的项目申报严格审核,避免再发生项目闲置。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3.意识形态重要领域重点群体管控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场所进行了摸排走访并建立了台账,并对相关人员和场所落实了责任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管控。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落实项目监管责任不到位。
4.天星乡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缺位,“重申请、轻管理”的传统观念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了《天星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并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从严审查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程序,加强项目管理规范,严格项目程序流程,并加强监管。
——财务监管责任不到位。
5.应收应付款账务不清,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
一是对乡财政办工作人员和村级报账员的业务知识培训1次,目前已经完成。二是将聘请专业人士对天星乡历年账务进行清理,目前已经在和会计事务中心进行了初步洽谈。
6.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账实、账表不符。
整改情况:
明确汤刘和谭程元为乡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已经完成对全乡固定资产进行清盘并建立台账,待年底录入系统,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7.对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
已经完成2019年度以来审计反馈问题的清理工作,分时间段进行处置,防止屡查屡犯。
二、监督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51680038;电子邮箱410217453@qq.com。
中共巫溪县天星乡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