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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天元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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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5980Y/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天元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发布日期 ] 2023-01-17

巫溪县天元乡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天元乡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天元乡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利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乡经济,管理全乡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乡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天元乡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1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8.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3.41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项目拨款减少93.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1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6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8万元,农水林支出245.77住房保障支出34.8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3.4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93.4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8.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8.43万元,比2022年减少9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17万元,比2022年增加59.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25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11名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4.26万元,比2022年减少152.4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由主管纳入预算,主要用于精简退职职工补助、精神障碍患者补助、村干生活补助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天元乡人民政府2023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7.7万元,比2022年减少0.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不发生该项支出;公务接待费9.7万元,比2022年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压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8.83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压减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4.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4.26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已编制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1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8万元、农林水支出245.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5万元。因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项目,故无需编制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厚琼  联系方式(张厚琼电话:023-5141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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