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315XR/2025-0000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文峰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2 |
巫溪县文峰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辖镇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制订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城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和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4.负责实施组织城镇化建设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工作。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
6.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7.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征兵、抢险救灾等到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8.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文峰镇镇人民政府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人大办公室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巫溪县文峰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站所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8085.52万元,支出总计8085.5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25.15万元,增长8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巫溪县文峰镇2024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助;文峰镇2024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般性转移支付;巫溪县文峰镇2024年农作物种植基地等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8085.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25.15万元,增长85.4%,主要原因增加了城乡社区、农林水 、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85.5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8085.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25.15万元,增长8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巫溪县文峰镇2024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助;文峰镇2024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般性转移支付;巫溪县文峰镇2024年农作物种植基地等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218.06万元,占15.06%;项目支出6867.46万元,占84.9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85.5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25.15万元,增长8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巫溪县文峰镇2024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助;文峰镇2024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般性转移支付;巫溪县文峰镇2024年农作物种植基地等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81.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21.15万元,增长8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巫溪县文峰镇2024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助;文峰镇2024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般性转移支付;巫溪县文峰镇2024年农作物种植基地等项目资金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96.80万元,增长352.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732.49万元;二是年中追加了公路运输支出预算447.00万元;三是年中追加了农林水支出预算1446.20万元;四是年中追加了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12.90万元;五是其他相关费用的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1.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21.15万元,增长8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人畜饮水、扶贫、节能环保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96.80万元,增长352.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巫溪县文峰镇2024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助;文峰镇2024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般性转移支付;巫溪县文峰镇2024年农作物种植基地等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9.25万元,占55.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32.49万元,增长493.2%,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峰镇2024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
(2)公共安全支出24.41万元,占0.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乡镇以奖代补支出,县级预备费救灾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84.75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7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烤烟税收分成。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4.50万元,占4.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31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预算。
(5)卫生健康支出54.73万元,占0.6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6)节能环保支出112.90万元,占1.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9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森林管护预算支出;耕地保护工作补助资金支出。
(7)农林水支出2019.49万元,占24.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6.20万元,增长252.3%,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峰镇项目运行;巫溪县文峰镇2024年两类群体提低增收产业帮扶补助;巫溪县文峰镇2024年农作物种植基地项目。
(8)交通运输支出447.00万元,占5.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7.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通组公路工程、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0.00万元,占1.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支付巫云开高速路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120.99万元,占1.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5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危房改造支出预算。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3.49万元,占2.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自然灾害补助及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2.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72.25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24年机构拆分,事业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5.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4.03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24年机构拆分,事业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维护费、公务用车和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转让马坪中学,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本年支出4.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转让马坪中学,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1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数较决算数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四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申请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公车使用,进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7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2.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4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12批次19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1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30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2万元,下降84.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就业扶贫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水费、会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87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及人大换届选举会议费增加,故运行经费也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86.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及工程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8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6867.4万元(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2024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余思祺 5165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