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巫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四建一评比”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巫溪县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五清四建一评比”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巫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四建一评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巫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四建一评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居组〔2020〕5号)、《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巫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五清四建一评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五清四建一评比”专项行动,全面巩固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逐步解决农村“脏乱差”易反弹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培养农民群众清洁卫生习惯,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意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责、村民主体。明确乡镇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以村为单位,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组织动员村民主动参与,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群团组织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试点示范、有序推进。把“五清四建一评比”作为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内容,与美丽宜居乡村打造、美丽庭院建设、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坚持统筹谋划,先易后难,以点带面。要针对各村自然禀赋、开发价值、区位交通、居住人员和经济实力各不相同等实情,科学确定整治标准和模式,分批次、分步骤、稳步推进整治,避免工作过程简单化、“一刀切”。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既要集中整治村庄“脏乱差”问题,给农民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又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管护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快见效、见长效,防止“一阵风”“走过场”。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五清理”活动
1.清理“蓝棚顶”。对农民群众搭建的功能设施性质的“蓝棚顶”,可采取改建坡屋顶等方式进行防漏改造;对私搭乱建的“蓝棚顶”,逐步依法依规进行整治。(牵头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对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进行清理;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开展摸排,引导房主进行归整。在充分尊重房主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对破旧房屋通过流转、退出宅基地进行复垦、民宿改造等多种形式加以盘活利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动员农民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室内外的各种杂物,在确保消防安全前提下将柴草码放整齐,杂物摆放规范整洁,实现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引导农民群众对田间地头乱搭乱围的围栏等统一进行清理、规范,规整废弃瓜果架、大棚架等,回收利用废旧农膜、白色垃圾等,回收处理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清理影响村容村貌的废旧广告牌和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痕迹。(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5.清理管线“蜘蛛网”。逐步梳理规范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的有线电视、通信、电力等管线。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管线规范入地,需架设外露部分采取归类捆扎、贴墙、穿管等方式进行规整,对影响农村环境或道路交通安全的杆线予以规范。(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文化旅游委;配合单位:国网重庆巫溪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巫溪分公司、中国电信巫溪分公司、中国移动巫溪分公司、中国联通巫溪分公司;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开展“四建”活动
1.建房顶。结合“蓝棚顶”清理,突出实用性和与本地民居协调的特色,引导农户按设计要求改建坡屋顶,财政资金对部分材料费用适当补助。(牵头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建庭院。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实施庭院整治,实现美观大方、规范整洁。推动农户厨房、厕所、畜禽圈舍改造,规范生活污水排放,防止污水横流。鼓励、引导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种植果树、蔬菜、花卉等。(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建入户路。根据实际需求,建设方便农村群众出行的入户道路,宽度原则上人行步道不超过1米、公路不超过3.5米。结合地理条件,可选择块石、碎石铺设或水泥(混凝土)现浇等方式建设。(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建“微田园”。尊重农户意愿,突出乡土特色,利用房前屋后空地,统一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建设小菜园、小果园等“微田园”,完善田间便道,就地取材建栅栏、棚架,实现果蔬成行、瓜豆上架,提升田园风光品质。(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开展“乡风文明兑积分”评比活动。以开展“乡风文明兑积分”评比活动为抓手(具体方案另行下发),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增强农民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意识。广泛动员农民群众投入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定期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突出清理死角盲区。强化示范引导,大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和文明乡镇、文明村、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进一步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2021年8月-2022年12月)
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对照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要针对不同档次村明确行动目标、整治标准、时序安排和责任分工,利用村民大会、宣传展板、标语、广播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五清四建一评比”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氛围。“五清理”活动在全县范围开展,重点在“五沿”地区(沿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两边、沿河两岸、沿旅游景区周边、城乡结合部沿线和乡村振兴重点乡镇、村等)开展试点示范;“四建”活动2021年在通城镇先行试点,其他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确定一个试点村,包装策划好项目,2022年分批启动实施;“一评比”活动在全县农村常态化开展。
(二)渐次推进阶段(2023年1月-2024年6月)
召开“五清四建一评比”专项行动现场会,在总结试点示范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方案,细化措施,强化保障,广泛发动群众,推动专项行动由试点示范区域向面上渐次推进,确保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村貌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更大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7月-2025年12月)
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义务,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开展督导评估,对工作开展好、完成质量高的乡镇和村庄予以通报表扬,对脏乱差问题明显、问题反复反弹的予以曝光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五清四建一评比”专项行动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统筹推进,县委宣传部、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社、国网重庆巫溪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巫溪分公司、中国移动巫溪分公司、中国联通巫溪分公司、广电网络巫溪分公司等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协同推进。2021年9月15日前,各牵头单位下发单项工作推进方案并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备案。各乡镇(街道)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要压实村党组织书记责任,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细化落实措施。坚持统筹部署、先易后难、协同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组建工作推进专班,细化实施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对“五清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建立台账,事项化、清单化、时序化推进各项任务;对“四建”方面的内容要结合实际科学谋划,根据试点要求策划和实施项目;对“一评比”活动要明确积分内容,细化评比标准,确保实施效果。
(三)加强资金保障。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花小钱或少花钱办大事,鼓励受益农民群众积极投劳筹资及社会资本投入专项行动。对“四建”项目和“乡风文明兑积分”评比活动,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将予以支持。
(四)完善监督机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督促指导,建立暗访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并反馈给有关乡镇(街道),切实推动解决。建立群众事群众干、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机制,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筑牢广泛、直接的监督防线,各乡镇(街道)分别建立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核查整改群众反映问题。
(五)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季调度、半年通报制度,将“五清四建一评比”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考核。各乡镇(街道)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相关经验做法、图片、新闻报道等可一并报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将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促进交流学习,指导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