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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日期:2021-09-10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将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请各各乡镇(街道)食药安委、各县级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做好宣传,引导广大老百姓积极参与,科学回应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联系人:谭金虎

附件:巫溪县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


巫溪县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巫溪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在全县范围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通过提升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增强食品抽检监测靶向性,让食品抽检工作贴近和融入公众生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安全。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195)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性质

“你点我检”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科学回应社会关切,拓宽食品安全监管渠道,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化,根据消费者的意愿和食品抽样检验细则提供的政府服务。

二、活动形式

通过网络调查问卷的形式公开征集社会公众希望被抽检的食品品种,根据网上意见征集结果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现场抽检,并邀请公众参与监督,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并依法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置。

三、活动时间

20216月至10

四、参与单位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领导本次活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过程中,组织协调活动参与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全程推进活动顺利开展。

县市场监管局:策划组织活动,起草活动方案根据“你点我检”消费者代表调查问卷结果和食品安全风险点,确定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食品品种;负责对被点中食品的监督检验和快速检验工作,并提供检验结果。

县融媒体中心:通过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巫溪综合频道、巫溪手机报、微信公众号(巫溪发布)、巫溪APP上进行活动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巫溪发布)、巫溪APP 上发布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食品品种和消费者代表调查问卷,广泛征集市民意见,追踪报道现场活动,公布检验结果,发布活动新闻。

相关食品企业广泛宣传“你点我检”活动,提高老百姓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五、抽检品种

根据问卷结果,确定被抽检食品品种共计20批次。

六、活动内容

(一)征集消费者意见

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巫溪发布)、巫溪APP发布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公告,消费者扫码参与投票,在公布的食品品种中,通过投票选择最关注、最希望被抽检的食品品种,消费者可报名参加现场“你点我检”活动。

(二)确定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品种

县市场监管局对意见征集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结合食品安全抽检标准、风险程度和带来的健康危害等情况,筛选消费者关注度高、期待最多的食品品种前十名,

(三)开展现场抽样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宣传周”主场活动现场,根据截止“你点我检”活动统计情况,确定5组食品农产品,公示后现场抽样在快速检测车上检测,并公布检验结论。邀请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参与监督。

)发布抽检信息公告

承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后,抽检结果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对不合格抽检项目进行解读。

)核查处置

“你点我检”活动中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由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防控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和信息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要把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借助“你点我检”活动,邀请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等参与,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进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聚焦公众关切。县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抽检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食品品种和抽检批次,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进行检验,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防控措施,并公布核查处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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