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4371P/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乌龙乡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1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2 |
中共乌龙乡委员会 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乌龙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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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乌龙乡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1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2 |
中共乌龙乡委员会 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乌龙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对乌龙乡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乌龙乡党委反馈指出3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乌龙乡党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党委高度重视,充分压实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乡党委及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等,组织协调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乡党委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党委书记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成员按分工承担分项整改任务领导责任;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逐项确定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形成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乌龙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跟踪监督,检查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工作成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真改实改。
二、班子聚焦问题,带头抓实整改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将2018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六次全会精神,2019年、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集中补学。二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中央、市、县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三是巡察整改以来,乡党委召开3次党委会,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交流学习。
2.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一是对全乡安全饮水问题进行全面再排查,建立台账问题及时梳理解决。二是逐一核实各村社区的集体经济效益收益情况,针对高竹村建设的蔬菜冷藏室专题研究解决方案。三是对各村(社区)开展的乡风文明兑积分活动方案进行审定,加强对各村(社区)今年乡风文明兑积分开展情况监督,严格执行每月一评比。四是全面核实全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及时清理,对原有问题人员涉及的公益性岗位补助已完成清退。
3.针对“贯彻生态文明理念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规环办对全乡村级公路沿线、河道、养殖场进行全面摸排,开展环境保护现场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并督促整改落实,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生态环保工作专题会。二是指导各村(社区)通过大喇叭、拉横幅等形式强化山林资源保护宣传,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强化林长制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好林长制在森林资源监管、常态化防控森林火灾等方面的作用。三是严格“四步走”推动河长制工作有效落实,健全组织体系,落实巡河制度。督促瓦房河电站完成了生态流量检测系统的安装和辖区2家采砂场采砂后回填、疏浚。
4.针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乡应急办制定了全乡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每月按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研判当前安全工作风险,并制定相应检查计划。二是规范执法检查程序,按照年初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加强隐患整改。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按要求每年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6.针对“落实惠农惠民政策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乡社事办对不符合低保政策要求的人员进行再次比对清理,入户核查,执行“应退尽退”。二是对已享受低保人员存在固定收入的问题,按要求通知两人完成了清退。三是严格规范低保及临时救助申报程序,调查组和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定并提出相关意见,应享尽享,不应享受的坚决不能纳入,最后完善相关资料。
7.针对“乡党委对财务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乡党委将督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把关票据审核,对审签不完善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已通知在职人员人大代表将违规发放人大代表务工补贴1.06万元退回至乡镇代管账户;三是目前职工已陆续将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退回乡财政;四是已将2019-2021年购买的电脑、打印机、文体设备等固定资产完成了固定资产登记。
8.针对“乡党委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规范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从严审查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资金拨付等程序,严格项目程序监管;二是由大溪村、高竹村对相关项目情况在党委会上作专题报告。
(三)基层党委组织建设方面
9.针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进一步明确强调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加强会前沟通,规范了党委会议记录。
1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二是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不搞“一团和气”。三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与机关支部组织生活。四是组织村(社区)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并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2022年1月之后提交入党申请在6个月以上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1.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及时上报班子分工调整。二是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班子倒序表态发言,规范党委会议记录。三是规范选人用人纪实材料整理,巡察整改以来,职务职级调整8人次,上报县委组织部相关材料同时,均完善复印归档。
12.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年至少听取2次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二是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重要事项,定期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利用职工会、乡村干部会以及党员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扎实做好问题查处的“后半篇文章”。
13.针对“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逐项抓到位抓到底,定期与相关领导谈心谈话,每半年主动会同乡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力度,持续推动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14.针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持续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审计的整改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二是乡纪委强化对巡察、审计问题整改的过程监督,确保整改质量及整改成效。
三、务实下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乡党委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乌龙乡党委的反馈意见》(巫溪巡发〔2023〕5号),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以良好的工作成果来巩固整改成效并进一步拓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51720016;联系地址:重庆市乌龙乡人民政府(邮编:405800)。
中共乌龙乡委员会
2023年12月0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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