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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下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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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4336852K/2020-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下堡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下堡镇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下堡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下堡镇人民政府党政机关具有党委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1)下堡镇设置行政内设机构10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办、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扶贫办公室、人大办公室。(2)下堡镇设置事业机构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事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机构改革情况。一是机构改革情况。(1)镇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装等职责;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

  设置人大办公室,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工作。推进镇行政执法改革,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办公室明确1至2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2)镇事业站所实行以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统一设置事业站所5 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在下堡小学加挂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牌子,管理片区学校。下堡中心卫生院加挂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履行农村计生服务职责。撤销畜牧兽医站,将其职责与农业服务中心职责整合,重新设立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利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畜牧站实有人员协商划转到镇有空编的事业站所。撤销财政所,将其职责划入财政办公室。财政所实有人员锁定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三年过渡期逐年过渡到镇行政机关。撤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设立下堡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保留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旅游、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社会保障服务所更名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节日慰问、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原则上从乡镇事业站所从事执法工作人员中协商划转。

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财政所撤销,成立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014.9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67.51万元,收入合计4147.45万元;支出总计5014.96万元,年末结转1054.4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960.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7.56万元,增长37.84%,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增加了社会保障收入中的村社区运行经费,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待遇提高,增加村社区干部考核费用,所以提高了运行经费二是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老年福利、农村、城市低保资金等,主要原因是以上各项个人补助因其调标增加了资金;三是本年度各项项目较上年增加比较多,主要是因为2019年“两不愁三保障”包干资金165万元、2019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9月补助69.9万元、2019年特殊困难户双兜底资金9万元、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4万元、2019年微型产业项目27.8万元、2019年建卡贫困户微型产业项目10.8万元、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223万元、付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50万元、2019年度第三、四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49万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捐赠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55.15万元、乡村文明兑积分25.89万元等项目追加预算是住房保障保障方面增加,主要是因为2019年危房改造项目601万。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1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8.97万元,增长50.6%,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增加了社会保障收入中的村社区运行经费,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待遇提高,增加村社区干部考核费用,所以提高了运行经费二是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老年福利、农村、城市低保资金等,主要原因是以上各项个人补助因其调标增加了资金;三是本年度各项项目较上年增加比较多,主要是因为2019年“两不愁三保障”包干资金165万元、2019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9月补助69.9万元、2019年特殊困难户双兜底资金9万元、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4万元、2019年微型产业项目27.8万元、2019年建卡贫困户微型产业项目10.8万元、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223万元、付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50万元、2019年度第三、四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49万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捐赠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55.15万元、乡村文明兑积分25.89万元等项目追加预算;四是住房保障保障方面增加,主要是因为2019年危房改造项目601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7.5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867.51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96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0.65万元,增长43.19%,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增加了社会保障收入中的村社区运行经费,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待遇提高,增加村社区干部考核费用,所以提高了运行经费二是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老年福利、农村、城市低保资金等,主要原因是以上各项个人补助因其调标增加了资金;三是本年度各项项目较上年增加比较多,主要是因为2019年“两不愁三保障”包干资金165万元、2019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9月补助69.9万元、2019年特殊困难户双兜底资金9万元、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4万元、2019年微型产业项目27.8万元、2019年建卡贫困户微型产业项目10.8万元、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223万元、付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50万元、2019年度第三、四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49万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捐赠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55.15万元、乡村文明兑积分25.89万元等项目追加预算;四是住房保障保障方面增加,主要是因为2019年危房改造项目601万。其中:基本支出1019.99万元,占25.75%;项目支出2940.54万元,占74.2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5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91万元,增长17.73%,主要原因是跨年度建设项目较多,部分资金尚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147.4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960.5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98.97万元,增加了102.46%;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10.65万元,增加了76.03%。主要原因是追加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4万元、2019年微型产业项目27.8万元、2019年建卡贫困户微型产业项目10.8万元、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223万元、付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50万元、2019年度第三、四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49万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捐赠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55.15万元、乡村文明兑积分25.89万元、2019年危房改造项目601万等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等项目预算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4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8.97万元,增长102.46%。主要原因是后续追加了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4万元、2019年微型产业项目27.8万元、2019年建卡贫困户微型产业项目10.8万元、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223万元、付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50万元、2019年度第三、四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49万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捐赠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55.15万元、乡村文明兑积分25.89万元、2019年危房改造项目601万等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等项目预算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4.53万元,增长195.62%。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66.4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0.65万元,增长43.19%。主要原因是后续追加了2019年“两不愁三保障”包干资金165万元、2019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9月补助69.9万元、2019年特殊困难户双兜底资金9万元、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4万元、2019年微型产业项目27.8万元、2019年建卡贫困户微型产业项目10.8万元、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223万元、付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50万元、2019年度第三、四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49万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捐赠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55.15万元、乡村文明兑积分25.89万元、2019年危房改造项目601万等项目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1.2万元,增长82.57%。主要原因是2019年“两不愁三保障”包干资金165万元、2019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9月补助69.9万元、2019年特殊困难户双兜底资金9万元、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4万元、2019年微型产业项目27.8万元、2019年建卡贫困户微型产业项目10.8万元、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223万元、付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50万元、2019年度第三、四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49万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捐赠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55.15万元、乡村文明兑积分25.89万元、2019年危房改造项目601万等项目年初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54.4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86.91万元,主要原因是跨年度建设项目较多,部分资金尚未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65万元,占总支出的10.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29.47%,主要是新增人员5人、商品服务支出及绩效考核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58万元,占总支出的0.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5.33%,主要是减少人员1人及绩效考核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61万元,占总支出的23.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10.59%,主要是五保及优抚的补助标准增加,以及各项救灾救济、社会保障资金的预算追加。

4)医疗卫生支出44.78万元,占总支出的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65.54%,主要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增加及新增新招录人员医疗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9.86万元,占总支出的0.75%,年初没有进行预算,主要是城镇建设资金的预算追加。

6)农林水事务支出1748.98万元,占总支出的4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503.12%,主要是因为扶贫项目资金的预算追加。

(7)商业服务业支出85.9万元,占总支出的2.16%,年初没有进行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665.17万元,占总支出的16.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6.64%,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预算增加及新招录人员住房公积金的预算追加。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占支出的0.15。年初没有进行预算,主要是因灾情防治的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1.2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2.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村干部工资调标增加、绩效考核增加。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奖金、职工保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公用经费138.7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1.8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大部分2019年招待费及办公费2020年才报销支付,导致公用经费的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费等费用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88万元。本年收入288万元,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大中型水库后扶龙安村道路硬化项目,288万元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了5.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年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因公出行、专项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了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3.5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了4.44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8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75 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113.76万元减少10.42万元,降低9.16%,主要原因是我镇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不必要支出。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2万元,下降38.77%,主要原因是我镇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78.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相关工程设备及苗木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41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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