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4336852K/2026-00005 | [ 发文字号 ] | 下堡府发〔2026〕19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下堡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1 |
下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6年全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 索引号 ] | 11500238754336852K/2026-00005 | [ 发文字号 ] | 下堡府发〔2026〕19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下堡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1 |
下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6年全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公室、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地理条件复杂、汛期强降雨集中、各类隐患突出等特点。现就开展全镇2026年全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全域拉网式排查、重要隐患点及重点区域实现全域排查、分类纳管、整改销号。
二、排查范围
(一)在册、非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历史灾险情及周边、潜在泥石流沟,冲沟沟口、陡坡坡脚、堡坎下方、“四临区域”等重点地段。按照“点面”双控原则,对可能出现地质灾害风险的斜坡、边坡、陡崖、沟谷等地段逐一排查。
(二)水库、山坪塘、河道堤防、饮水沟渠、山洪易发区、低洼内涝等各类防洪风险点。
(三)交通干线护栏缺失损坏、路基沉降、视线遮挡严重、漫水桥及吊桥木板损坏、钢绳磨损严重、自建过河便桥等风险点。
(四)居民小区、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的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区域停放充电、“飞线充电”、入户停放充电和再生资源回收站、劳动密集生产企业容纳10人以上厂房库房、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汽摩配、家居建材、商超等配套设置的库房、烟花爆竹经营店、液化气配送点、使用醇基燃料餐饮店和单位等风险点。
(五)河流、水库、池塘、沟渠、水塘、水坑等重点水域等一切存在溺水风险的点位,垂钓区域落石风险高、车辆占道停放、救生设备缺失等风险点。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实行网格化包保责任,严格按照“谁走访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链条压实走访排查、问题核查、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责任。全面做好排查信息归集,自查要真实全面,确保台账数据真实、问题详实。
(二)注重问题。对走访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实行销号管理。能够立即解决的,要马上办、主动办;需要部门协调的,要明确时限、跟踪跟办;对存在制度漏洞、政策短板的,要系统梳理汇总上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走访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轻车简从,廉洁走访。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耐心做好政策解读、群众沟通等工作。要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妥善处理。对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敷衍塞责、隐瞒问题的,对排查不认真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下堡镇全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责任落实统计表
下堡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巫溪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2380012
ICP备案号:渝ICP备1601470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8020001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