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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徐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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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8-043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8-28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巫溪县徐家镇人民政府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表

巫溪县徐家镇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徐家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乡经济,管理全乡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徐家镇设置行政内设机构6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保服务大厅(包括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计生办、社保所、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司法所办公室。

2)徐家镇设置事业机构5个: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267.51万元,支出总计2185.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66.27万元、降低16.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较上年减少。支出减少274.4万元,降低12.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较上年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26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1万元,占63.57%。上年结转结余826.51万元,占36.43%。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18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07万元,占46.31%;项目支出1173.44万元,占53.69%。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2万元,较上年减少744.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快了项目支出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2.78万元,降低45.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09万元,增长50.74%。主要原因是追加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建设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85.5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了274.4万元,降低12.5%。主要原因是项目如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96万元,增长36.38%。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67万元,占支出的18.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35.15%,主要是新增人员、商品服务支出及新增平时考核支出。文化支出28.78万元,占支出的1.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22.25%,主要是新增平时考核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02万元,占支出的2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77.94%,主要是五保及优抚的补助标准增加,以及各项救灾救济未纳入年初预算。医疗卫生42.77万元,占支出的1.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44.15%,主要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增加。城乡社区支出160万元,占支出7.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00%,主要是因为城镇建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农林水事务897.46万元,占支出的4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8.67%,主要是因为村级经费的增加,以及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住房公积金支出35.13万元,占支出的1.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26万元,占支出的0.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主要是粮油物资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他支出21.4万元,占支出的0.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主要是其他支出为政府基金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8.93万元,较上年增加0.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奖金、职工保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公用经费113.14,较上年减少48.0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各项公用经费的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7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因公出行、专项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我乡除公务以外公车使用次数减少。

公务接待费8.79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1万元,主要是我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02批次,26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34 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42.11万元,降低30.31%,主要原因是我镇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8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8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电脑、空调以及桌椅。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415005

巫溪县徐家镇人民政府2017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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