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鱼鳞乡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单位构成。蒲莲镇设置行政内设机构5个,挂牌机构5个: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居事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2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25.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5.50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经费拨款减少95.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2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6万元,农林水支出235.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3.7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5.5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3.82万元。
按照我县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5.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17万元,比2025年减少9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05万元,比2025年减少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2.12万元,比2025年减少93.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产业道路改造、黑臭水体整治、道路整修应急抢险等项目2025年已经完工,主要用于农林水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鱼鳞乡人民政府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比2025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5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不涉及出国业务;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政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政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0.02万元,比上年减少0.5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2.54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 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鱼鳞乡预算整体目标编制情况: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任务,统筹落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规划,推动鱼鳞乡辖区健康有序发展,组织实施与辖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辖区内村镇管理、人口管理、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辖区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人民群众和单位参与基层建设和治理;维护安全稳定,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抓好鱼鳞乡两大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保障鱼鳞乡全面运转。
本单位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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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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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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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 |
521-巫溪县鱼鳞乡人民政府 |
部门支出预算数 |
969.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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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在财政预算经费保障下,以三保方案:保基本民生、保人员、保机关基本运行,确定经费使用先后次级,对本单位预算及支出进行统筹管理,做好民生保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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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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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乡镇以奖代补人数 |
10 |
人 |
=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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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
20 |
定性 |
有所增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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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发放精准率 |
20 |
% |
≥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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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执行率 |
20 |
% |
≥ |
9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
≥ |
95 | |
|
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 |
20 |
% |
= |
100 | |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洪静 (联系方式:023-51410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