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节能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站所办:
为加快推进我乡节约型机关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我乡节能降耗工作,进⼀步增强全体职工节俭意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依照《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巫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节能制度的通知》,现将《鱼鳞乡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鱼鳞乡公共机构节约燃油制度》、《鱼鳞乡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
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 鱼鳞乡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
2. 鱼鳞乡公共机构节约燃油制度
3. 鱼鳞乡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
鱼鳞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
鱼鳞乡公共机构节约用水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公共节能办法》,提高能源能源利用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特别定制节水措施。
- 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在机关食堂、卫生间等公共用水场所设置节约用水标志,提醒用水单位节约用水。
 
一、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坚持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二、随手关闭水龙头,避免“长流水”现象。
三、拖地、打扫卫生要尽量节约用水,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浇灌花木、泼洒地板等。
四、使用卫生间,便后应及时冲洗,并应等到冲水后关闭水龙头才离开。
五、新购置用水器材或在建工程用水设施,应使用节水型器具,根据需要同时设计节水设施。
附件2
巫溪县公共机构节约燃油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公共节能办法》,提高能源能源利用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特别定制节约燃油措施。
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完善公务用车更新处置管理规定,执行公务用车辆编制管理,鼓励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科学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车辆。
二、严格控制车辆日常运行费用开支。建立并执行政府采购标准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保养规定。确定公务用车燃油消耗标准,核对登机单车燃油消耗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措施,堵塞漏洞。
三、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一是实行公务用车集中调度管理。统一调度集中使用车辆,要求同一方向,同一活动统一集体乘车外出。二是推行公务用车出勤管理。建立公务用车出勤管理登记备案制度。三是加强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公务车辆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入库和封库制度。
四、定期维护保养和调整车辆。根据汽车维护保养要求,及时更换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和润滑油,调整运行状态,保持适当轮胎气压。
附件3
巫溪县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公共节能办法》,提高能源能源利用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特别定制节电制度。
- 要提高节约用电意识。办公室、功能用房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二、加强空调使用控制。除夏、冬季需要时,其他季节不能使用空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
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投影仪、电视等设备要随用随开,计算机不使用时要设置自动进入低能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源消耗,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四、使用环保节能型照明产品或电器,禁止在新产品购置中、在建或改建工程项目中采用低效、高耗电设备产品。
五、对办公设施设备,要正确使用和操作,避免因使用或维护不当引起的不必要损耗。
六、办公室禁止使用大功率耗电设备;禁止使用花线板等不安全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