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科室站所办:
为牢牢守住“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线任务,排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或存在的问题,通过问题梳理及经验总结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根据《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巫溪县2025年春季“四下基层”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巫溪农发〔2025〕22号)文件要求,现制定《鱼鳞乡2025年春季“四下基层”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鱼鳞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鳞乡2025年春季“四下基层”行动工作
方 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系统贯彻落实全市农业农村委主任会议精神,推动过渡期最后一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鱼鳞乡2025年春季“四下基层”行动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5年3月3日中旬至2025年3月15日。
二、工作内容
聚焦“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线,在我乡全面开展走访,排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或存在的问题,通过问题梳理及经验总结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集中走访排查(3月5日前完成)
乡村两级要专题研究“春耕生产”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充分动员干部及网格员力量,逐村逐户逐项通过“入户核查、电话问询”等方式开展日常走访及问题排查,积极动员群众抓好农耕生产,为粮食丰收、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下坚实基础。走访排查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不得强制要求必须入户。乡一级实行分片包干对各村(社区)走访、排查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及问题整改(详见附件1)。
(二)问题梳理及经验总结(3月15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要对照发现的问题逐项梳理研判形成问题台账“四下基层”排查问题细则(附件2)。对本级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本级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梳理上报乡党委、政府研究解决,于3月14日前完成。鱼鳞乡要对照各村(社区)问题台账,于3月15日前上报整改工作总结及问题整改台账。
三、组织保障
乡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牵头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村(社区)干部等力量组成走访排查工作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走访排查到位,问题整改落地落实。
附件:1.鱼鳞乡领导干部分“四下基层”分片包干工作表
2.“四下基层”排查问题细则
3.排查疑似问题交办单
附件1
鱼鳞乡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分片包干工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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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 |
包片单位 |
包片领导 |
包片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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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鱼鳞社区 |
薛华 |
沈忠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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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仁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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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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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鱼东村 |
侯苹钊 |
徐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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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应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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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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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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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长岗村 |
李龙婧 |
张全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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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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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前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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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朝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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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丈村 |
熊兵 |
张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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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绍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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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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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裕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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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宋村 |
胡代伟 |
王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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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洁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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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治宗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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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鳞乡“四下基层”排查问题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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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排查方面 |
聚焦重点内容 |
具体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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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粮食安全 |
粮食生产春耕备耕情况 |
1、2025年粮食生产春耕备耕及春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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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粮食生产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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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耕地保护 |
各乡镇(街道)对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狠抓耕地保护落实,严守辖区内耕地保护红线和质量底线,及时制止破坏耕地、违规占用耕地等问题线索,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落实保护农民利益、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的要求,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等行为;切实推进适宜撂荒地复耕复种,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
1、严守辖区内耕地保护红线和质量底线,及时制止破坏耕地、违规占用耕地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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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落实保护农民利益、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的要求,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等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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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切实推进适宜撂荒地复耕复种,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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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
聚焦农户基本生活条件、“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自身无法应对的突发严重困难等监测户识别标准。重点了解是否存在因病、因灾等突发事件导致群众生活困难、住房是否安全及饮水有无保障。 |
1、监测户识别方面:是否存在符合识别条件而未纳入监测对象,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认定,重点关注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同时关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农户自主应对能力,进行综合研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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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测户风险消除方面:是否存在符合风险消除条件而未消除风险,是否存在“应消未消”。(识别时间半年以上、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监测线半年以上、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无问题、旧的风险点已消除、不存在新的风险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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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警信息处置方面:推送的预警信息是否全面核查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按要求上报处置。(每月村(社区)收到预警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入户核实(未在家则电话访问),建立预警信息核实台账。如符合监测识别条件立即开展监测识别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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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测户识别、消除程序资料方面:是否一户一档案,资料是否齐全、逻辑是否自洽、是否存在大量修改痕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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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脱贫户、监测户务工情况:脱贫户、监测户中空余劳动力务工就业需求及外出务工就业状况。务工信息是否精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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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帮扶措施规划方面:帮扶措施是否单一、不具有针对性。脱贫户中有条件有能力发展产业的,产业规划是否合理;对有劳动力有意愿家庭是否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包括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公益性岗位帮扶);有小额信贷需求的农户是否可以获得小额信贷资金支持,有什么困难需要政府出面协调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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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信息更新方面:是否存在农户实际与系统信息不一致情况,例如某人已死亡但系统却未删除,某户新增新生儿未在系统中新增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