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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387453336862/2025-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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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长桂乡
  • 成文日期
  • 2025-12-04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标题
  • 巫溪县长桂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长桂府发〔2025〕32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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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村民委员会,辖区企事业单位,乡机关内设各机构(含混编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巫溪府发〔202522)(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我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1.普查的对象是在本乡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2.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1231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认真开展普查工作

(一)严格依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依法搜集、报送普查资料,对于普查工作中取得的农户和单位等普查对象的资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以及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对象要依法如实填报各类普查报表,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普查数据。对于普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创新普查模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推广使用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深入推动行政记录广泛应用,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三)坚守数据质量。坚持将数据质量放在首位,依照普查方案,选聘业务能力及责任心强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按照农业普查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加强数据质量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坚决杜绝人为干预普查数据行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采用有效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巫溪县长桂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乡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经发办,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做好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各普查人员依法普查、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巫溪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巫溪县长桂乡人民政府

20251120


附件:

巫溪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杜双双(乡长)

副组长:王正强(党委副书记)

成员:黄兴华(乡经发办工作人员)

      李青敏(乡财政办工作人员)

      陈德香(乡统计工作人员)   

      杜贤兵(菊花村统计工作人员)

      陈同山(黄木村统计工作人员)

      向月修(黄花村统计工作人员)

      王耀斌(金桂村统计工作人员)

      谢知国(坪义村统计工作人员)

      夏候明(清明村统计工作人员)

      邱传明(孔梁村统计工作人员)

      孔德鑫(万古村统计工作人员)

      罗显英(福光村统计工作人员)

      李纯珍(木杉村统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黄兴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德香同志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