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巫溪县 长桂乡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基层政务公开 >社会救助领域

关于转发《巫溪县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集中排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0-10-27

各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各驻村工作队,辖区企事业有关单位:

现将《巫溪县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村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评估工作当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要内容,坚决贯彻执行。

                                                 

                                                 中共长桂乡委员会

                                       长桂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



巫溪县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

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摸排掌握我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和现实状况,进一步加强救治救助,落实服务管理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排查时间

20201011—1115,如因事耽误提前电话通知,周末不休。(见附件1)。

二、目标任务

对全县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疑似患者进行集中式再排查。全面掌握患者的详细信息和现实状况,对所有排查对象明确诊断并进行危险性定级、开具服药指导处方并进行点对点技术指导。健康档案建档率、信息采集率、信息完整率、病情评估率、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的信息质量合格率均达100%

三、排查对象

(一)曾经肇事肇祸的严重患者。即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癲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以及其他扬言制造极端、具有危险暴力倾向,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违犯《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严重患者。

(二)可能肇事肇祸的患者。即患有上述严重精神疾病,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管理,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风险等级(0-5 级)的严重患者。

(三)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乡镇、街道、社区、乡村为单位,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发现的其他病情不稳定、流露危险暴力倾向的疑似患者。

(四)公安库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五)卫生库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四、工作措施

专项排查评估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实施。成立工作组织机构,落实专人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的具体工作。

(一)加强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疑似患者。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街道)综合管理小组要定期组织本辖区的专项排查,与日常排查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下简称患者)发现力度,及时将排查中发现的疑似患者信息或者有线索的疑似患者信息交换给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疑似患者信息上报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由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进行诊断。经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等级要求进行管理,并加强信息交换。

(二)分类分步诊断评估,掌握患者现实状况。为全面掌握全县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现状,全面摸清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及其产生根源,查实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漏洞、短板和薄弱环节,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从1011日起,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将组织医务人员,结合专业知识,对全县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风险等级进行再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重新确定管控措施(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节假日不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村(社区)负责人会同监护人带患者到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评估。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卫生库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公安派出所将公安库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提前提供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评估期间公安派出所要派出干警配合做好秩序维护,严防极端事件发生,同时要配合做好相关表格填写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村(社区)负责人配合做好相关表格填写。

(三)落实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由卫生、民政、公安、司法、残联、综治、社工机构等单位参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根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评估等级,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指导村(居)委会对每名三级(含)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由网格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防人员、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派出所民警、家属、志愿者等组成的联合服务管理小组,按照一人一专班,一事一管控工作要求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管理措施,避免因收治、看护不力产生安全隐患,造成现实危害。对0-2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要指导村(居)委会参照联合服务管理小组模式,成立关爱帮扶小组,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住院治疗的患者,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要在患者出院时将其信息转介至其所在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患者联合服务小组,对患者开展联合随访等服务;同时,对公安库的三级(含)以上患者出院后,与相关单位做好信息交换。对需要加强管控、见面难的重点患者,公安派出所要掌握其动态轨迹,并会同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其他成员逐人落实稳控措施。对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轻微滋事的,发生地公安派出所要及时处置;对到市进京的,居住地乡镇(街道)要第一时间组织专班查找接回,落实送医治疗等措施,并督促联合服务管理小组落实联合随访,确保稳控在当地。

(四)加强患者救治救助,落实监护责任。对于摸排发现及在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需要进行药物治疗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督促监护人按时监督患者服药;如患者居家治疗病情不稳定的,要督促监护人及时送患者到县精神卫生保健院住院治疗。各乡镇(街道)要坚决将病情不稳定、弱监护无监护、流浪乞讨、肇事肇祸风险高的患者进行重点关注,如需送医治疗及时送县精神卫生保健院院治疗,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要做好收治准备工作。按照《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中综办〔20161号)要求,对在家居住(就学、就业、休养)患者,乡镇(街道)要落实以奖代补政策,与患者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依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施有奖监护。公安派出所牵头对患者在奖补年度内有无肇事肇祸行为进行依法认定,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监护人可以足额领取监护奖金。对于监护人无能力落实监护责任和查找不到监护人的,由公安派出所、民政办和卫生院认定后,依法明确监护人并将患者监护人作为以奖代补对象,由其落实监护责任、领取监护奖金。对于下落不明的患者,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要共同设法查找,公安机关要发挥职能优势依法依规予以协助。如查找到患者所在地点,由其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精神科医师开展患者诊断、危险性评估等工作。

(五)更新在库信息,做好数据统计。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要根据新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级及再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重新评估后确定的等级,及时对卫生库和公安库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在库患者均是符合入库标准人员。对未在公安库的危险性评估在3级(含)以上患者,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将信息交换给辖区派出所,并及时补充入库,着力实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精细化、精准化、动态化。对目前公安库中的人员,经摸排已死亡、移民国外、迁居市外、活动能力丧失无肇事肇祸可能或者经确诊评估不属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以及符合撤管条件的患者予以清理出库,并及时将出库名单和最新公安库名单数据交换给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认真填写《全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情况表》(见附件8),并上报县公安局。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渠道发现、掌握患者信息的审核比对,防止出现信息错误采集、重复采集等问题,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摸排、评估、采集、管理等工作,按照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的原则开展,患者在本市内人户分离的,由发现地发现单位的县级部门报请对应上级部门通报患者主要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患者跨市人户分离的,由发现地发现单位的县级部门逐级报请对应省级部门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按照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联合服务管理小组(乡镇政法、派出所、卫生院、村两委)负责按照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将患者有序组织到所在地卫生院进行现场评估定级,评估后及时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

(二)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领导作用,统筹协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评估工作。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排查评估纳入全县政法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内容。

(三)县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派出所民警全程参与排查,负责护送有暴力倾向患者到所在地卫生院参加评估、维护评估现场安保,并将有暴力倾向患者送县精神卫生中心确诊或住院。

(四)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县精卫院专家赴乡镇(街道)实施集中专项排查评估,做好医学诊断、危险性等级评估、开具服药指导处方、信息报送等工作,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配合县精神卫生中心做好统筹协调、初步排查、登记上报等相关排查评估工作。

六、强化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和风险集中排查治理工作是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特别是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关系有效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关系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情况细化工作方案措施,切实做好患者摸排、诊断复核、危险性评估、高风险患者治疗等工作,按照动员部署、梳理汇总、走访核录、甄别复查、更新数据、督导检查等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做到协调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保障到位,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逐人见面、逐人登记,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排查评估工作扎实,取得实效。各部门认真开展好摸排管控和风险集中排查治理工作,做好此次专项摸排管控工作数据统计和归口报送工作;及时做好信息交换工作。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并按要求随访,提出就诊指导意见,加强服药管理。

(三)讲求方式方法,体现关爱服务。乡镇(街道)、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在工作中,要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关爱,对摸排工作不做公开宣传报道,杜绝大轰大嗡、运动式作法,避免刺激患者情绪,防止给患者家属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对于摸排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严格保密要求,严格查询程序,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传播扩散。对卫生库公安库的信息,要严格审核查询权限,严格信息应用,坚决防止发生信息泄露等问题。

(四)强化考核,严肃问责。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根据工作职责,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县委政法委将本项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年度平安建设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目标考核。对因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