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9578W/2025-0000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中梁乡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2-09
  • 标题
  • 中梁府发〔2025〕6号关于成立中梁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 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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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梁府发〔20256

中梁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中梁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

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所、站、中心:

为切实提升我乡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中梁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服务小组成员名单

(一)刘道春户联合服务小组

长:胡双河村支部书记(电话:13996677189

员:胡精丽精防医生        (电话:19922756031

        杨朝瑞社区民警        (电话:18875130175

        杨海林民政干部        (电话:13399745455

        刘定宇康复协理员      (电话:16606666867

        网格员王光林          (电话:13668494971

汤正祥 监护人         (电话:18323644674

(二)田永秀户联合服务小组

长:匡飞宇石锣村支部书记(电话:13509437280

员:黄德雄 精防医生        (电话:15023882306

        杨朝瑞社区民警        (电话:18875130175

        杨海林民政干部        (电话:13399745455

刘定宇康复协调员      (电话:16606666867

谢俊明网格员          (电话:15123555903

        刘道华监护人          (电话:18223625880

(三)赵远香户联合服务小组

长:林先锋中梁村支部书记(电话:19936454511

员:黄德雄 精防医生        (电话:15023882306

       杨朝瑞社区民警        (电话:18875130175

        杨海林民政干部        (电话:13399745455

刘定宇康复协调员      (电话:16606666867

彭后芝网格员           (电话:115223604342

        屈发清监护人           (电话:18223786179

(四)廖新美户联合服务小组

长:匡飞宇石锣村支部书记(电话:13509437280

员:黄德雄 精防医生        (电话:15023882306

        杨朝瑞社区民警        (电话:18875130175

        杨海林民政干部        (电话:13399745455

刘定宇康复协调员      (电话:16606666867

谢俊明网格员          (电话:15123555903

            陈官友监护人          (电话:18223733153

二、服务对象

3-5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三、工作职责

(一)小组组长:组织成员开展监测、预警、救治、救助等服务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小组成员落实定期随访;组织小组成员做好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镇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定期随访,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时及时处置,协助监护人和乡镇、相关单位送医治疗。

(二)精神病防治医生:定期随访,并做好电子及纸质档案填写,对患者及监护人进行健康教育,生活技能训练,护理等康复指导;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及时报告联合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协助监护人和乡镇相关单位送医治疗,为患者提供每年至少一次的健康检查,指导患者定期服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药物治疗方案协助精神科医生做好应急医疗置。

(三)社区民警:及时将患者信息录入公安部“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公安机关分类分级动态管控要求开展随访,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及时报告联合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协助监护人或镇、相关单位送医治疗;迅速处置患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四)民政办干部:定期开展随访,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及时报告联合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按照相关救治政策实施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合作医疗、民政救助“一站式”报销后,个人负担较大的,通过临时救助予以救助;做好“三无”及无监护人、近亲属或者户籍地属市外患者的送诊、住院治疗、护送移交等工作。

(五)监护人:积极配合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工作,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承担患者日常生活照料看管义务;按照医嘱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引导患者逐渐适应社会,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发现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立即向联合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以及公安派出所报告,配合将患者送至定点收治医院治疗。

中梁乡人民政府

                                  2025214

中梁乡党政办公室                         20252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