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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府办发〔2017〕79号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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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17-09-20
  • [ 发布日期 ]
  •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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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日期:2017-09-22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溪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巫溪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巫溪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巫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

(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始终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坚决防控较大事故为核心目标,以加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素质为主线,强化责任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1.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有力。十二五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十一五末分别下降45%72%57%75%91%


1 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

实际值

2015年

实际值

2015年相对

2010年降幅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人)

33

18

45%

2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0.88

0.25

72%

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十万人)

12.17

5.20

57%

4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人/万车)

3.84

0.97

75%

5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人/百万吨)

11.9

1.11

91%

2.淘汰落后产能,安全发展措施有力。十二五期间严格执行安全发展负面清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四小企业及落后产能,一律实行淘汰制。累计关闭企业57家,其中煤矿行业关闭10家,加油站关闭4家,非煤矿山关闭43家。

3.强化安全生产投入,安全保障有力。十二五期间投入1.14亿元,安装道路防护栏392.7公里,整治危桥68座、危遂2座,极大改善交通出行安全;投入2160万元,整修病险水库11个;投入2亿元,修整校舍8.7万平方米;投入1528万元,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通过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4.推行企业管理标准化,安全管理规范有序。企业安全管理日益精细化,十二五期间共启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179家。其中煤矿51非煤矿山14危化企业22工矿商贸30职业健康57道路运输企业2水上运输企业3家。通过标准化创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企业本质安全能力不断提升

5.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知识十进等活动,大力培育全民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教考分离,严把安全培训质量关,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3942人次、特种作业人员3203人次;积极深化安全社区创建,成功创建市级安全社区单位12个。

6.深入开展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三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着力夯实县、乡两级安全监管机构,配置专兼职安监人员263名,比2001年县安监局成立之初的44人增加了219人,增长6倍,全县安监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7%。不断强化改善安全监管基础建设,县乡两级配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备,加强了应急救援平台及软件建设不断充实安全监管执法设施设备配备,全县30个乡镇、重点部门及园区共配备执法车及应急指挥车55辆、呼吸器等劳保设备700件、应急救援装备275件,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职业危害等专用监督检测设备69,并配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信息化装备。

(二)安全生产面临新挑战

我县地处渝陕鄂三省市交界处,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山区、边远、贫困是我县的典型特征,安全生产领域经历年发展,基层基础建设有较大改善,但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同时又面临许多新挑战。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我县的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虽明显下降,但是道路交通、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量占比偏大,4项相对指标中,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指标尚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二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仍然薄弱。自然环境方面:我县山大坡陡、沟壑纵横,自然环境恶劣,地灾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基础方面:交通道路里程长、弯道急、坡度陡、安全防护栏缺口大、车辆及驾驶员增长快,建设工程逐年增多、城市区域快速扩、施工企业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工贸行业企业规模小、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设施设备陈旧等问题制约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压力日益增大。安全生产体制方面:基层安监由于无专门机构专门编制专职人员等问题制约,导致无人干事、无能力干事、无精力干事,基层安全监管失之于软。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仍需加强。部分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普遍存在找不准问题,下不了狠手,收不到效果”的问题,安全监管队伍不稳,能力不强,专业化水平不高,监管职责不清、界限不明、相互推诿现象依然存在。

四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我县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基本上都是违章操作引发的,说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反映出企业安全意识不到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三)安全生产凸显新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期,是加快改善区位交通条件、融入区域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机遇期,是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转型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升安全技术运用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都有利于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要因势利导、科学把握、善加利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三基”建设为主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按照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的工作思路,着力破解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矛盾,切实增强  最先一公里安全预防能力和  最后一公里问题化解能力,着力构建责任体系严密、法治措施严格、体制机制有效、基础保障有力、系统治理完善的安全生产新格局,大力提升我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注重预防,落实责任。强化事前防范,注重有效监管,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明晰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实现事前预防与事后追责的有机统一。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合力解决重难点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有机统一。

突出重点,依法治安重点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强化制度约束和政策引导,实现依法准入、依法生产、依法监管。

创新驱动,科技兴安。把创新作为推进安全发展的根本动力,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应用,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创新监管监察方式,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规划目标

2020年,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达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保障水平。

——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一是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5人以内,比2015年下降17%。二是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四项相对指标明显好转,比2015年下降40%以上。三是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1起以内。

2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单位)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相对2015年降幅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人)

15

17%

2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0.12

53%

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十万人)

2.50

52%

4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人/万车)

0.56

42%

5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人/百万吨)

0

100%

6

较大以上事故起数

1

0%

——企业安全水平全面提升。高危企业、规模 (限额)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重大危险源和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

——监管执法能力显著增强。配齐执法设备、执法车辆及制式服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乡镇 (街道)安全监管执法职能明显加强,完成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

——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淘汰关闭规模小、灾害重、基础弱、安全条件差的高危企业,乡道以上公路危险路段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率100%,桥梁隧道等结构设施安全检测和病害整治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探索实施安全生产红线管理制度,研究出台相应管理办法,结合我县三区协同发展的三控一防底线要求,依法依规划定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红线,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风险研判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刚性门槛,最大限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构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清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专人负责、专题研究、专项检查、专档记录、专案突破  五条要求履行一岗双责。围绕发现不了问题、有问题整改不到位、事故追责问责不严等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内容和方式。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池坝景区管委会每月至少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一次,并提出针对性措施。

3.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职尽责。

4.  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纳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机构职能规定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交通、教育、建设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等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等有关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加强县辖区的中央、市属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统筹协调和事故查处,强化高速公路、电力安全的属地监管职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监督检查范围。

5.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6.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加大奖惩力度,严格落实重特大安全事故  一票否决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每年对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本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向县委、政府报告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和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事故防控不力的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或提请组织部门进行诫勉谈话。

7.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综合运用督查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刑事追究等方式方法,对安全隐患集中频发的乡镇街道一把手督办函询、出现较大以上事故约谈一把手、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进行公开通报、对不称职以及明显失职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严格落实行业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与安全生产绩效挂钩制度,加大安全考核权重。实施监管执法效能督查,将不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发现问题不处理、督促整改不到位等情况,报送同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建议。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二)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1.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查考核职能,提升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举报投诉受理能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安全监管执法机构,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2.改革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体制。加强矿山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矿山安全专业执法人员配备比例。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寄递、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明确高速公路、电力、水上交通等行业监管、区域监管与属地监管职责。

3.完善监管执法体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执法转变,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列入行政执法机构,充实安全生产执法人员。

4.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落实监管责任,配齐配强与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切实保持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稳定。确保基层安监有专门机构、专门编制、专职人员,使基层安监有人干事、有条件干事、有能力干事。

5.完善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机构。

6.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三支队伍建设,推广三化一卡(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建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开展应急救援购买服务,扶持社会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三)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

1.严格安全生产领域准入制度。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把有关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环节安全关口,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和产业政策。对达不到安全条件和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的企业及列入落后产能目录的项目,一律不予许可。对上级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2.建立安全生产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构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面清单体系,倒逼各种责任主体筑牢安全防线。将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或限制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关键环节列成清单向社会公示,作为事中事后的监管重点,方便监督、便于举报,引导市场主体遵守安全红线。

3.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加强和完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移送标准和流程,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

4.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通过公开招录充实监管执法队伍,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培训工作,新录用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必训,在岗人员每三年轮训一次。鼓励在职人员攻读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报考相关职业资格。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技能比赛,提升执法水平。

5.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按照国家确定的监管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配备标准,强化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保障监管执法需要。

6.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追究的三责同追,实行既要追究企业、又要倒查相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责任的一案双查制度。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事故调查报告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详细分析原因,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建立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跟踪督办制度。

7.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人大常委会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政协要围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和协商调研。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净化执法环境,保证执法公正;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开辟执法信息通报栏,定期公示各类安全监管处罚决定和强制措施决定。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防止滥用职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纠错制度,保证执法严明、有错必纠。

8.加强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宣传。加强安全诚信、安全道德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知识十进安康杯知识竞赛等专项活,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以及行业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素养,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四)建立安全预防监控体系

1.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作为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 一票否决。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实施属地、分级管控。

2.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建立与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全面推行 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步工作法,确保查准问题、违法必究、闭环销号。

3.强化企业预防措施。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强化预警机制;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风险等级管控制度,确定红、橙、黄、蓝4个风险等级,实行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管理,明确各级各类人员风险管控岗位责任,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企业安全隐患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的日周月工作制度,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和落实管控措施。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完善避难逃生设施。

5.建设巫溪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与监控平台。完善现有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和县高危行业监测监控平台,实现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专业人才、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并与国家、市级平台和执法终端对接,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的上传下达及互通互用。

6.推广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治理经验。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共建共享共用。建立网格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评价考核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加强网格员岗前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道路交通。

完善《巫溪县公路建设安全管理规范》《巫溪县大宁河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危桥危隧渡改桥工程,治理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地质灾害点。加大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治或上报处理。严格上路巡查,完善治超站点监控网络,强化公路超限超载整治,杜绝以罚代管。切实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控管理,推广GPS监控平台和客运安全风险管理系统,落实GPS24小时监控值守制度和严防疲劳驾驶规定。

2.建设施工。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凡经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其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源头预防、控制和消除企业安全风险。

实施建设项目电子监控,推广违章行为视频智能识别技术。至2020年,在建重点施工项目100%实施远程视频监控,并接入巫溪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与监控平台。

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严格执行从业人员资格证制度,把好从业人员安全准入关,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等重点岗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继续推行平安卡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工地安全周报制度、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工程施工现场和地质灾害预防应对工作,加强建设工地安全设施的配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切实加大对危险地段、危险工序等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监管力度。创新管理模式,实行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主辅监督制。

3.非煤矿山。

合理规划布局、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非煤矿山数量。建立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数据平台和电子地图,推动非煤矿山图纸电子化。推广非煤矿山中深孔爆破、作业现场视频监控。至2020年,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信息化监控系统接入巫溪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与监控平台。

4.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

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过程动态监控系统,至2020年,危化品生产企业100%实现全过程动态监控,并接入巫溪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与监控平台。全面推广加油加气站阻隔防爆技术,至2020年,加油加气站100%安装阻隔防爆装置。

实行民爆物品审批、购买、储存、运输、爆破、管理一体化的管理服务模式。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条件,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零售点违规储存等违法行为。

5.消防安全。

实施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改造,整治城区商贸中心地带交通、停车秩序,确保商贸区内大型建筑周边的消防通道畅通。开展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强化区域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远程监控,建设完善监控信息系统。推广使用消防水压实时监控系统,探索实行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

6.特种设备。

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健全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以液化气瓶、起重机械、老旧电梯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

7.  渔业船舶、农业机械。

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广泛开展平安渔业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船活动。切实加强渔业船员培训和管理,坚决查处船员无证上岗、不按标准配员的行为。建立规范的渔业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完善渔业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深化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居创建活动,构建农机安全监管网,为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打下良好基础。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微耕机挂拖斗等违法行为。

8.油气管道。

落实输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安全责任,健全属地协同监管、应急联动机制。建设输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数字化地图系统,强化规划、布局、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9.市政。

建立市政行业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风险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运机制,健全市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常态机制,健全社会公众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

10.职业卫生。

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建立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卫生、管业务必须管职业卫生、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责任体系。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提高职业卫生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探索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等手段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建立基于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强化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成1个县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中心。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能力

(六)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

1.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集中专项治理行动,推进道路交通、建设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消防、职业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达标企业安全标准化回头看活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以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实现安全标准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100%实行户籍化管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100%达到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对不达标企业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闭。

3.落实企业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制度。持续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隐患五定责任制,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建设政企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建立健全配套监管制度。

4.继续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健全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和重庆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向社会公示。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5.持续开展谈心对话活动。建立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与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常态化机制,坚持访相结合,增强谈心对话活动的针对性、教育性、实效性和宗旨性,强化企业红线底线意识。

(七)大幅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1.完善应急救援平台。加快建成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智能决策和现场处置信息化系统建设。建设地质灾害应急自动监测报警和救援信息系统。

2.加快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县、乡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县矿山救护队装备建设,加强街道、乡镇消防站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及装备配置,完善县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

3.加强应急预案体系管理。完善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大力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模拟演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率。

四、重点工程

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规划目标实现。

(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1.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

县、乡镇(街道)以及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池坝景区管委会等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函〔2015107号)规定配置能力建设装备,完善工作条件,补充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设备。

2)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农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市政园林局、县运管所等按各自行业部门颁发的标准配置完善安全监管执法设备。

2.安监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对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安全监管人员、网格员、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监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

(二)安全生产综合信息与监控平台建设工程

整合现有高危行业监测监控平台、企业数据资源和系统,构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实现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并与国家、市级平台和执法终端对接和联网运行。建设县安监局公众信息网。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国家对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能力,补充配置和更新计算机辅助系统和应急业务系统等软硬件,补充购置和更新应急救援指挥设备。建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智能决策和现场处置信息化系统平台。

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程。

进一步完善全县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置配齐必要的装备和物资,加快消防队伍建设。

3.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程。

按照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全县乡镇(街道)、村(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按要求配足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应急能力培训。

(四)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推进道路交通生命工程建设,重点在乡镇公路、农村公路危险路段设置路侧防撞护栏,在交叉口等通视条件较差的路段设置反光镜和道路安全标志等。实施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改造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开展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实施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民生工程,推进渔业船舶GPS动态监控。实施校园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升级改造全县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县所有学校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建设完善校园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齐配足防护器材。实施森林火灾安全隐患及森林病虫害治理工程、桥梁隧道等结构设施安全检测工程加强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推进依法治安。

(二)完善机构人员

保障和充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加强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员队伍建设,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三)加大安全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县级财政全额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并保持逐年增长10%。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及安全监管执法设施设备配备,纳入县财政预算。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四)严格考核评估

将规划任务及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分解落实至各责任部门,纳入乡镇(街道)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和绩效评价体系。在2018年、2020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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