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21-01715
- [ 发文字号 ]
- 巫溪府办发〔2021〕34号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未成年人(儿童)
- [ 成文日期 ]
- 2021-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1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有效性 ]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县政府决定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扎实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罗兴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蹇兴燕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文军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陈兴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胡开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郑应万 县人大社建委主任委员
吕 评 县法院副院长
熊德川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廖正佳 县生态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黎永龙 县教委副主任
龚晓燕 县科技局副局长
钟开明 县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李在泉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冉启超 县民政局副局长
汤应全 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李治平 县国库收付中心副主任
李 芳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陈治平 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凌文斗 县交通局副局长
余明芳 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副书记
余晓燕 县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魏 巍 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支队长
向平居 县应急执法支队支队长
柯小林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吉学 县统计局副局长
冉雪岷 县医保局副局长
谭 建 县国资监管中心副主任
汤永明 县工商联副主席
胡瀚兮 县总工会副主席
周晓玲 团县委副书记
李龙婧 县妇联副主席
周品高 县残联副理事长
陈振轩 县关工委副主任
明松平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永川 县烟草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文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兴文、吕评、熊德川、黎永龙、李在泉、冉启超、魏巍、周晓玲、李龙婧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撤销巫溪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巫溪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其职能职责由领导小组承担。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